李有福摇摇头。
秦小玉咬着嘴唇说道:“我就知道,你怕他,而且怕的要命。”
“我不是怕他。”李有福推开她,接着说:“我是尊敬他,这是一种你们女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东西,这种东西只存在于男人和男人之间。”
说完这句话,李有福已经穿好了衣服推开门走了出去。
在他走出去的那刻,秦小玉的脸上突然多出了几分讥讽的神色。
“一个男人最大的失败,就是自以为自己了解了女人,而天真的以为女人无法理解男人,所以江湖里的血,有九成都是男人流的……”
李有福走入后院时,发现赵老太爷已经站在院里,赵老太爷的面色并不好看,而在赵老太爷的不远处,还站着五个形态各异的人。
这五个人,正是他雇来的杀手。
他们的神色比起赵老太爷显然要好的许多。
等到他走到赵老太爷的面前时,他已知道发生了什么。
地上躺着一个人,严格来说那已经不是一个人,他的头也不能再叫做头——一个人若是死在一柄九十二斤的大铁锤下,他也绝对不会像正常死去的人那样体面。
但李有福认得这个人,赵老太爷认得这个人,就连远处镇定自若的五个人也认得这个人,即使他们已认不出这个人的脸,也认得出这个人的衣服和刀。
他一向只穿一件青色短衫,腰间系着一颗龙眼大的珍珠。
他的刀长五寸三分,刀柄处镶嵌着一枚比他腰间的珍珠还要贵重的宝石。
那颗珍珠还在程一刀的腰上,但那柄五寸三分、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刀已经断成了两截。
程一刀的名声虽然不好听,但在杀手这个行业里却很有名,在重多用刀的杀手里,绝没有人比他的刀法更犀利,更歹毒,这也是李有福雇他的原因。
然而,程一刀却已经死了。
李有福看向另外五人,问:“他什么时候死的?”
一个头发乱糟糟,手总是揣在怀里的人不耐烦地说道:“昨夜。”
李有福当然知道,因为昨天下午他还见过程一刀。
“那个人绝对不会知道你们是来杀他的。”李有福的目光从五个人的脸上扫过,说:“雇你们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秘密,若是那个人知道,那今天躺在这里的人,一定会有你们五个。”
一个圆脸宽额头的人开口道:“他的确不知道我们要杀他,我们昨天已经知晓了他的落脚处,但我们并不急,他并不是一个随便就能被人杀死的人,所以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但是……”
“但是程一刀觉得自己一个人就顶的上你们五个。”赵老太爷终于开口:“所以他一个人去杀那个人,所以他现在躺在这里。”
一个面相温和,手拿窄剑的人点点头,笑着说:“赵老太爷猜的不错,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你们本来可以拦住他,但你们也想看看那个人究竟是不是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所以你们在暗处跟着去了。”赵老太爷的眼睛像一把刀子,在五人面上一一扫过,接着说:“如果程一刀杀了那个人,你们就联手杀了程一刀,再瓜分我给你们的那笔钱。如果程一刀被那个人杀死,你们不仅可以分了程一刀的那份,或许还能从二人交手的过程中看到那个人招数的破绽。”
五个人一同陷入了沉默,有时候沉默比说话更有用。
但沉默岂非也是一种承认?
“但我知道,你们连朋友都可以出卖。”赵老太爷已经笑了起来:“何况程一刀并不是你们的朋友,所以你们一定已经从二人的交手中看到了一些你们想要看到的东西,你们也一定不会让我失望,因为我给你们的那笔报酬足够你们衣食无忧后半生。”
五人默契的点点头。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一个人打了个饱嗝,众人都闻道了一股难闻的酒味,他说道:“今日午时。”
他们已经有把握杀了那个人,他们的计划周密而有效,他们也不打算将这计划告诉赵老太爷,而赵老太爷也并没有问。
赵老太爷已转身回了屋,李有福紧跟其后。
半个时辰后,李有福从赵老太爷的屋里出来,那五人已没了踪影,就连程一刀的尸体,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赵老太爷的院子里,是不允许不该存在的东西存在下去的,一个不明身份的人也好,一个已经没有用的死人也好,哪怕是一株杂草,都不会让赵老太爷第二次看到,这是赵老太爷定下的规矩。
只要是赵老太爷定下的规矩,就绝对没有人敢去坏了这规矩,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个脑袋,而赵老太爷手下的“刀”却有很多。
正午。
太阳像一个热烈的大姑娘,但矮墙已遮住了大半的阳光,抛下一片阴影,阴影里正斜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的一只手总是揣在胸前,他的眼神里总是带着一种傲慢。
过往的人从他身旁走过,有时会扔几个铜板给他,他却一脸厌恶的看着施舍他的人。
莫非他嫌别人扔给他的铜板少了些?
还是,他根本就不需要别人施舍?
不管是哪一点,都不是一个要饭的应该想的,只因他本就不是要饭的。
他要的不是饭,是命。
比起要命,要饭显然是要比要命容易些的,这当然也是一般人的想法。
但他不是一般人,他是小宝,他是要命的小宝。
小宝并不小,他的个头比一般人要高许多,他的年龄也不能让人觉得他小,但他就是叫小宝。
他从鸟语花香的江南跋山涉水半个月来到黄沙漫天的边城,绝不是要一碗边城的饭,像他这样的人,要起别人的命来远比要一碗饭容易的多。
他揣在怀里的那只手,总是摸着一排银钉,这银钉就叫做“小宝银钉”,据说这三年死在这种暗器下的人,已经有六七十个,而且每一个人都很有名。
但他们的名声如今已经被小宝夺去,所以小宝也是李有福请来的六个人里面,身价最高的一个。
小宝不是要饭的,霍独当然也不是卖糖葫芦的。
但他叫卖糖葫芦的时候,就连小宝都会睁大了眼睛。
霍独的身边已经聚集了许多小孩子和大姑娘,谁也不会想到,这面容和善的中年人,就是两年前将武当的七大弟子一剑刺死的霍独。
从那之后,“一剑七杀”之名便在黑白两道传开。
他用来插糖葫芦的稻草里,藏着一柄三寸三分长的剑,剑身极窄,确保一击得手,他已经在剑上浸了毒。
他笑着应付买糖葫芦的人,不时看向一个醉汉。
醉汉被人从酒楼轰出来,骂骂咧咧几句之后便一摇一晃的走到了小宝面前,他看了看烈日当头的天空,便索性坐了下来。
他坐下的时候打了一个很响的酒嗝,小宝微眯着的眼里已有了杀气,他的手已握紧了四枚银钉,若不是这个酒鬼有用,他早就在第一次见面时杀了这个人,但酒鬼已经靠着树打起了呼噜,小宝的手又松了下来。
如果仔细看这个酒鬼的手,你会发现他的双手细皮嫩肉,连一点练过武的痕迹都没有,但只有死在他手下的人知道,他杀人的时候从来没有用过那双手,那双手大多数时候不是握着酒杯就是握着牌九。
他也是李有福请来的,他的名字叫段桐。
段桐杀人从来不用手,因为他的腿比武器都管用,武器总是会离身的,腿却不会,除非有人能砍下他的这双腿。
死在“霹雳腿”下的人不多,只有三个,但这三个人已足以顶过三百人——太平镖局的副镖头、白梅山庄的庄主,还有崆峒派的掌门,都死在了段桐的“霹雳腿”下。
这时段桐突然睁开眼,看向远处的一辆马车。
严格来讲,他看的也不是马车,而是扮成车夫的周二。
周二圆脸宽额,此刻他那圆脸的宽额头上正不停的流出汗来,他却连擦都不去擦一下。
“他好像一点也不怕热。”段桐笑道:“所以我们在乘凉,他却在晒着大太阳。”
小宝也看了周二一眼,冷哼一声,便闭上了眼睛。
周二的下压着两柄钩子,虽然坐在上面很难受,但他却一点难受的样子都没有。
自从他做了杀手之后,他就学会了忍受别人所不能忍受的种种痛苦,最终他终于凭借一对钩子活到了现在,和那些掺着血泪的回忆相比,这点难受根本算不得什么。
周二从坐到那里之后就一直看着远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汉子发笑。
那是他的亲大哥周大。
周大原来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一身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夫已经练到了刀枪不入的境界,但他最还是一双拳头。
他能成为最顶尖的杀手,凭借的就是这双拳头。
少林神拳闻名天下,而周大使出这套拳法来,比他的师父真慧大师还要厉害三分。
周二一直在数周大一共碎掉了多少块大石,看着别人抡下去的铁锤,他突然在想,若是那柄九十二斤重的那柄大锤砸到周大的胸膛上,周大是否还能站起来拍拍胸膛哈哈大笑。
他又想起程一刀。
程一刀是六个人里最骄傲的人,但他的确有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实力——他们兄弟在一年前曾经对上过程一刀,那时兄弟两人联手才逼退了程一刀。
但就连程一刀的身手,都没能挡住那柄大锤,他看到那个人仅仅挥出了两锤,一锤砸断了程一刀的刀,一锤砸碎了程一刀的脑袋,而程一刀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他们觉得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怕自己的勇气在面对那像天神一般的男子时突然消失,所以他们想到了这样一个好法子。
他们扮成普通人当然是有原因的——他们的猎物一定会去段桐刚被轰出来的酒楼里买酒,等他走出来之后,小宝就用他的银钉打那个人的眼睛,他一定会躲,段桐则可以看准时机一脚踢飞那个人手里的大锤,这时另外三人三面夹击,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会在一瞬间变成地上的尸体。
这方法既粗暴又简单,但不可否认,这的确是最有效的一种法子。
他们仿佛已经看到赵老太爷为他们摆了一桌酒席,再十分不情愿的将数之不尽的的财宝送给他们。
段桐突然咳嗽了一声,小宝睁开眼后却并没有看段桐,他一点也乎段桐是不是喝了太多酒要死了。
几乎在一瞬间,五个人都屏住了呼吸,他们不约而同地看向了一个人。
一个身高九尺,貌似天神的男人正慢慢走过来,他穿着宽大的黑色长袍,肩上扛着一柄漆黑的大锤,慢慢走进了边城名气最大的一家酒楼——段桐刚刚就是被里面的人轰出来的。
几乎是一瞬间,五个人又收回了目光,小宝依旧用一双傲慢的眼睛看着其他人,段桐依旧打着酒嗝,霍独又叫卖起了糖葫芦,周二又嘿嘿的看着拍拍胸膛站起来大笑的周大。
他们知道,马上,这里就要死人,但死的人,绝对不会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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