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千暮将伊心放在离公司一条街边,她一下车。车子就嗖的一声开到老远。伊心恨恨的瞪着远去的车,没风度的男人,都不会说要请她吃饭吗?不过对着一张臭臭的黑脸,她也不会有食欲。
伊心走了几步,电话就响了,一看是沈修宇。沈修宇是她高中兼大学同学,高中时代,此人一直是个混混,打架逃课少不了他的份。他曾经追过她一段时间,她拒绝了。上大学后,她惊讶的发现,他居然上了和她同一所学校。她是艺术表演系,他是工商管理系。
有传言,沈修宇为了追她,硬是改了所有毛病,努力了一年就为了和她考上一样的学校。大学四年,毕业后的四年,他都在她身边,做她的朋友哥们。她知道他对她还有意思,更为她赶走不少身边的狂风浪-蝶。她却仍然装傻,只当他是朋友,知己。
她迟疑了三秒钟,仍接了电话:“喂,修宇!恩!我看看我没有其他的行程,如果没有给你电话。好,拜拜!”
她舒了一口气,买了一份快餐。在附近的小公园吃完,才慢吞吞的进了欧阳集团的大楼。
开完会,于是试装,摆造型。她像个人偶,任人摆布。直到六点多,才真正告一段落。#_#77713470
出了公司,沈修宇靠着他的重型机车在楼下等她。沈修宇穿着白色T恤,黑色牛仔裤,帆布运动鞋。看她下来,急忙上去,给她拎包:“你想吃什么?”
伊心一脸的疲惫,坐上车环住他的腰:“你决定吧,都可以!”
猛的,她后视镜看到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通过后视镜,她和那个人视线相对。心脏怦怦乱跳,欧阳千暮死死的盯着她,身上的怒火足以让方圆十里寸草不生。她赶紧催着沈修宇开车,先逃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