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去现场(第2页)
余朝晖看程博将纸上的信息阅读完毕之后,就又带着程博离开这里了,来到发现尸体的其它地方,这些尸体都大同小异,被凶手抛尸在各种地方,而且都或多或少身体上出现了残缺。
此刻程博要是对凶手给出一个评价的话,那就是丧心病狂,因为这家伙完全就是不间断的杀人,他杀人就好像是纯粹为了杀人,并没有其它什么想法。
由于程博无法去现场,所以所有的线索都是余朝晖口述给程博的,这就导致程博很多方面无法亲自去现场取证,但是程博也不觉得自己会比警察得到的证据多,人家毕竟是专业的,对于现场细节的把控可是要比他这个半路子杀出来的要强的多。
程博凭借这些信息,隐隐约约感受到了凶手的那种病态的心理,同时也对凶手的性格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凶手应当有一部分的医学基础,他对于死者尸体的解剖还是比较专业的,至于凶手下手的对象往往都是一些比较年轻的女子。
而且凶手为了防止自己被人查出自己的身份,于是就将死者尸体里带有他体液的器官给直接切除了,所以这也导致警方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
程博只能认为凶手并非是临时的见色起意,而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在实施自己的作案方式,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子的话,凶手根本不可能将现场处理得这么完美,最起码在程博看来这一切做的都非常完美,无懈可击,难怪警方对他毫无办法。
不过程博并没有为此而放弃,这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如果这个案子这么好破的话,程博反而会觉得没意思,很快,程博就发现了问题,就是关于第一案发现场的争论。
余朝晖认为凶手是在死者出去买菜等活动时,对受害人动的手,因为受害人的家中并没有出现任何的打斗痕迹,如果凶手是在家中作案,那么势必会留下证据。
程博也同意余朝晖的想法,但是在一些具体的方面,程博和余朝晖发生了分歧,程博认为凶手在后面几场作案时,应当是将受害者给约出来的,因为在第一次案发后,小镇上的人就变的很紧张,尤其是女人,他们出门总是几个人一起出去,不会答应和陌生人一起出去。
所以要想出手,凶手必然是认识她们的,而且凶手还是他们认为比较有安全感的人,才会被凶手利用她们的这种信任来作案。
余朝晖并不是这么想的,他认为凶手就是趁着受害者没防范的漏洞,然后才开始作案,因为一方面年轻女孩社会经验比较浅,所以容易被陌生人给骗,另一方面,小镇上的人实在是太不把凶手放在眼里了。一开始的几次案件并没有引起他们的足够的重视,直到案件一起接一起的发生,而且警察长时间找不到破案的线索,这才让他们慌了。
而且就算在怎么防范,也是会有漏洞的,毕竟人都是要生活的,总不能关在家里坐牢吧,而且案件发生的时间间隔越来越长,这也证明凶手犯案的难度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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