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每天蓬头垢面都在学校门口等待着她的出现。
那一天,她跟以往不一样,不是穿着规规矩矩的白色校服,而是穿着淡紫色的公主裙,乌黑的头发,戴上一个水晶的王冠,漂亮的说不上挂着一条银色的项链,十岁的少女,身材纤细,但却还并未发育。
但还是不得不说,这个女孩比规规矩矩的样子更漂亮,更像一个落入凡间的妖精。
她向着他走过来,越来越靠近,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似乎都停止了跳动。
那个时候他才十六,是孟轻轻让他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每天早上出现在原来的学校门口,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和背后的指指点点,就是为了能见上这个女孩儿一面。
孟轻轻慢慢的走到他的面前,居然扔了一个银币到他的面前。
“小乞丐,我看你这么可怜,这算是我赏你的了。”女孩儿长得很漂亮,从那一张一合,粉红的小嘴巴里,却说出这么一串让人心寒的话。
他似乎是被人嫌弃了。
不对,不是嫌弃,是嫌弃加鄙视加不屑,如果她可怜自己的话,为什么要扔给他一个一元钱的硬币。
那个时候他缓缓地蹲下身,从地上拿起那一枚硬币,笑了。
“我看你这么可怜,肯定每天也吃不饱,我这里还有一百块钱,拿去买点吃的吧。”女孩儿却又开口说道,手心里攥着一张红色钞票。
她递到他的面前,他却拒绝了。
他听到周围有很多人都在说他不识相。
但他只是紧紧地握着那一枚硬币离开了。
从那以后,他没再去过那个学校的门口,他之前知道不是因为她不喜欢这个女孩儿了,而是因为他的自尊心被狠狠的打击到了。
别人欺辱他,他都可以忍,可以接受,但这个对象一旦换成了他喜欢暗恋的女孩儿,那打击便是乘以千万倍的。
后来,他病了,晕倒在大街上,被一个女孩儿带回了他家。
女孩儿长相并不出众,但是很可爱,也很善良,他们一家人都很善良,对他很好,不仅治好了他的病,还供他读了书,虽然是普通中学。
所幸的是,那个时候,他已经有身份证了。
才得以在那个女孩儿一家人,能帮助下读起了书。
那个女孩儿乐,叫乐童儿。
读书以后,他更加刻苦认真,每天强迫自己曾经在书海之中,不去想其他任何的事情。
就这样他连跳了三次级别,生生在二十岁,在A城华士大学毕了业,这期间他的父亲一直没有找过他,他都心寒了,他觉得这样的父亲不要也罢。
毕业以后他在乐爸爸的帮助下,用一点资金开始投资,开始做小本生意,或许是他刻苦读书,得到了回报,也或许是他是这方面的天才。
不出一年,他就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公司,虽然是一个很小的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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