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星给了叶枫一个地址,然后神秘十足的笑着说到,“我相信你,你一定能够完成这个任务。”
“为什么?”叶枫本来起身要走了,但是却被闪星的一句话给钉在了原地,他开始思索闪星他们寻找安沫的真实意图。
是的,他大意了。他听到是安沫,就答应寻找,听到可以交换救治琳洛水的方法,就答应闪星寻找安沫。但是他居然从没有追究过,他们寻找安沫的意图是什么?
“呵呵,放心,如果有危险我们也不能让你去寻找安沫。”闪星的眸光一闪,这句话说的似是而非。
可以说安抚了叶枫的心,但是也并没有解除他的疑惑。笑容热烈的扬起,闪星举起酒杯对着叶枫说到,“cheers!”
所以就这样结盟了吗?叶枫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但是现在琳洛水还昏迷不醒的,他似乎也只能和闪星合作了。
大不了,等到发现他图谋不轨时,再来个窝里反,让他后悔不迭好了……
“干杯!”叶枫和闪星碰了一下杯,仰头喝尽之后,就匆匆走了。
而留在酒吧的闪星则撑着额头,看着叶枫匆匆而去的背影,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然后一招手,就揽住一个衣着暴露,身材丰满的女子……夜深了,好戏才刚刚开始。
华灯初上,叶枫在在城里绕了好大一个圈,去了一个遐迩闻名的夜市。那里有各种小吃,而从前他曾带过两个女孩子来过。
一个是琳洛水,一个是安沫。
那时候,琳洛水还在忙着她公司的事。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强人,出入都是高级轿车,踏足的也都是五星级酒店,和各种各样的高级餐厅。
她喜欢灯光暧、昧昏暗的餐厅里的氛围,喜欢握着刀叉,切割七分熟牛排时的优雅。
琳洛水特别属意在悠扬的钢琴曲里,就着红酒香槟,来一场浪漫的夜间约会。
然而,就算是亲如他们一样的恋人,也会有生活观念的区别和不同。比如,叶枫就不喜欢。
叶枫虽然在现代都市可以混的风生水起,但是他却极不适应那种高级餐厅里,时时刻刻都必须在意的礼节和讲究。
他不是贵族,甚至不是绅士,他相比于那种浅斟慢酌的高级优雅,更喜欢的,是那可以放浪形骸,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灯红酒绿。
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他更喜欢的是那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在街头的小餐馆里撸串儿,可以在昏黄的一百瓦灯泡底下热火朝天的吃着涮羊肉。
所以他教唆了很久,才按捺住琳洛水眉宇间那一丝丝的嫌弃,强硬的将她拖到了这个人流如织的夜市小吃城。
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穿梭,在卖臭豆腐的摊位前流连,吃着鱿鱼一咬咯吱咯吱声响的腿……
哈哈哈,叶枫笑得前俯后仰。他拉着琳洛水奔跑在风里,喝着几块钱一罐儿的啤酒,在大街上跑着叫着嚣张着。这才是真正肆意的生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