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开得很快,我坐在车后排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方莹倒是给个话痨一路上叽叽喳喳的没完没了,唐皓轩有时候还给个若有若无的应声,而我完全是个吃瓜群众。
兰博基尼在城市东拐西拐,弄得有些晕头转向了,终于到了一处五星级大酒店。
酒店很高档,装饰的比帝尊夜总会更加豪华,富丽堂皇的,随便望向哪个方向都是刺眼的光芒。
“林可,这次别给我出什么洋相了啊?”还没踏入酒店之前,唐皓轩就给我上了政治课。
“知道了,主……”我本想习惯性的叫出主人但又觉得场合不对,所以立刻收住了嘴。
我们走进了酒店。
酒店里金碧辉煌,灯红酒绿,四下的空气中传来一种靡靡之音,让人听着心烦。
单论规模而言,上次的个人party比这次的酒会差太多了,而且人员也不同,单从服装外貌上看,这次好像更是大佬云集,各种肥头大耳,小腹翩翩,典型的资本家形象。
其实像唐皓轩这种身份的人,朋友或者合作伙伴是富豪或者大商人很正常。
方莹到了这里,就像找到组织一般,整个人high起来,拉着唐皓轩就往人群中去了。
我一个人如同傻x一样站在众人中间,一脸茫然,看着周围喧闹的众人,越发孤独。
这时候人群中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我的初中童鞋兼好友孙倩。
说起来这个孙倩真的很奇怪,我和她一直没有多少交流,直到初三那一年我才和她成为了闺蜜的。@&@!
孙倩人早熟,初三那年便发育成熟了,所以她的模样与当年没有多大变化,我才能一眼认出她来。、
在这种场合下能碰到熟人,我的心瞬间舒爽了许多,所以我大声叫喊着:“孙倩!”
孙倩本在优雅的喝着红酒,突然听到我的叫声慢慢走向我,眉头紧皱看了我半天,不禁问道:“请问你是……”
不知道她是贵人多忘事,还是我长相变化大,她居然认不出我来了,这让我好一阵尴尬。
“我是林可啊,孙倩!”我兴致颇高的提醒着她。*&)
虽知道听到我的名字,对方的脸色立刻变绿了:“贱人,你怎么会在这里?这是你这种乡巴佬来的地方吗?”
什么?贱人?我彻底无语了,这是什么鬼啊,我不明白她这是唱的哪出啊?
“孙倩,你难道不认识我了吗?我可是你的闺蜜林可啊!”
虽然我对他的忘记略微失望,但是我想她可能是因为时间漫长漫长而忘记了我,这无可厚非,在人生的漫长岁月中,有些人总会成为过客。
可是我想错了。
“闺蜜?别逗了好吗,林可?贱人才愿意与你成为闺蜜呢!当初若不是因为暗恋唐皓轩,我看你都嫌累的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