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停在最顶层,任川的办公室。
笔记本前的任川显得有些疲惫,昨夜似乎挑灯夜攻书了。呃,似是是攻书吧?
他合上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又竖了竖自己的立领,依旧遮不住脖颈上的吻痕。
你确定真的要接拍轩尼欧的电影?
辰风坐在他对面:为什么不呢?
任川笑了笑:我只是没想到,你辰天王竟然这么豁得出来,难道你就不怕外边把你传成同性恋?
辰风摊手:难道我不是吗?帅气的脸上写满了你是白痴的神色。
任川清了清嗓子:咳,好吧!我们都是。不过,我真的没想到你会接下来。是因为清远吗?
坦白说,是。清远到现在还不肯让我进门,你觉得我再不表现一下,他会原谅我吗?
任川有些不解:他不是已经原谅你了吗?你们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冷战啊?
辰风有些恼火:这才是最可怕的。他和我说话,而且和以前一样的温柔,如果吃饭也会给我盛一碗。但是,我都搬到他对面去住了,他也从来不说一句让我搬过他那边。而且,每次我想要对他,咳,你知道,亲蜜一点的动作。他都用温柔的能把人化了的微笑拉开我的手,然后我就做不下去了。你知道,冷战的时候我还可以借故用qiáng,现在好了,根本连雷池一步都不敢越。生怕他一个生气又搬走了,如果这样,我是不是也要再追过去?当然,如果他搬走我一定会追过去的,可是,可是吧!
可是,你憋得受不了了。
辰风撇了任川一个白眼:你说得没错,就是这个样。
任川扑哧笑了,而且笔得很嚣张:对付你们这种人,是不是就应该这样?看不出来,小远还真有两下子,不知道用在他身上管不管用。
对面的那一只哀号一声,面无表情的站起来:算了,当我没来过。说完他转身走出了任川的办公室,搞什么搞,昔日的好哥们儿竟然不再和自己同一阵线了?本来还指望着他给出个主意,这下好了,自己倒成了给他出支招的那个。
损友!!!!
清远还在睡梦,一只冰凉的手覆上自己的脸颊,清远张开眼睛,一张俊美的脸映入眼帘。
呃!公子,这么早?
我去晨跑,摘回来一朵玫瑰花,插在瓶子里了。呃,说是瓶子,其实是小小辰前一天晚上喝牛奶剩下了陶瓷罐子。用自来水冲一冲,装上水就插进去了。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十几天,辰风每天去晨跑都会带回来一朵,每朵都是含苞待放的那种,每朵都用小小辰喝牛奶用的瓶子插上。但是这花似乎开得诡异,十几天不但不见凋零的痕迹,反而越开越热烈。弄得清远想扔都舍不得扔,窗台上摆满了,再摆就要摆去客厅了。
辰风把手伸进被子里,放在清远光洁的皮肤上,清远往里缩了缩:好凉啊公子,外面很冷么?
外面在下雨,今天立秋了。
呃!立秋了?好快!是啊!好快,不知不觉,小清远来了大半年了。
清远望着辰风的眼睛,他额前dàng着几缕细碎的刘海,湿渌渌的dàng在那里。
明天去看看初默吧!听说他昨天一直咳血,又送去抢救了。清远的眼中有些担忧,虽然他是那个让他受伤害的人,可是,他总觉得,自己不该怨他。
改天你自己过去吧!我就不去了。
为什么?公子,他最想见到的应该是你。
辰风低下头在他额头上吻了吻:当年,就是因为不忍心伤害他,所以才留给他处种幻想。你明白?其实,对他最好的人,是他大哥。
可是,他是他的亲哥哥,他们两个,怎么可以。
辰风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小远,你的脑子里也全部都是这些世俗的东西啊?
辰风将他和初默的故事讲了一遍,将初华和初默的故事讲了一遍。清远并没有让他解释,他只是觉得,有些事,还是让他明白的好。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还是坦诚一些,这个样才能好好生活下去。
小小辰揉着惺忪的睡眼站在门品,用起chuáng的低沉声调说道:爹地,我的衣服呢?今天还要上学呢。
辰风站起身,牵起小家伙的手:我来帮你找。
这个家伙,总算是学会顾家了呢。
轩尼欧,始终没有找到与辰合作的机会。
如果说《王的盛宴》也算一次的话,那么只能算是唯一的一次了。而且,还不是两人同台携手,只是他来导演,他来出演。
这样就算两人同时获奖,依旧分不出个高下。
其实,有时候,高下并没有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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