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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87公分,你175公分,我比你高了12公分。你觉得你可以像商澈他们那样趴到我背上吗?你只会勒死我。
下次我会跳到你背上。
不要!
陈君瑞是队里瘦弱程度唯一可以和陆不破媲美的人,也是全队中最迷糊的人。他很喜欢从背後偷袭陆不破,每次都差点把对方勒死,而且是属於屡教不改的那种人。陆不破不止一次怀疑这家夥是怎麽考上的大学,而且还是生物系。不过训练的时候,陆不破的这个念头会稍微动摇。
不破,你去上课?还没吃早饭的陈君瑞啃著面包问。把对方刚才掉到他肩膀上的面包屑拍开,陆不破大人不记小人过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香蕉,陈君瑞二话不说地抢过来。
叹口气,又奉献出自己的水瓶,救这个快噎死的人,陆不破边走边说:上午我有两节英语课,下午两节专业课。你呢。他们两个是篮球队正式球员中唯二的两个一年级生。当然,陆不破有严重的作弊嫌疑,只是没有人知道罢了。
一口气喝下半瓶水,陈君瑞把面包塞给陆不破,先吃香蕉。我上午有四节课,下午没课。我下午去练球,不破,你去吗?
陆不破忍著翻白眼的冲动,他刚刚不是说了下午有两节课嘛。
哦,你好像说下午有课。某个迷糊的人慢两拍地反应过来,再大口把剩下的半瓶水一饮而尽。不破,你的水壶太小了,不够我喝。
你自己买去。把空水瓶抢过,陆不破心疼自己还未来得及喝一口的老妈牌特制橘子水,这可是他的最爱。
不破,你还有没有香蕉了,我还想吃。
没听见没听见。
课堂上,坐在最後一排的陆不破在英语书的掩饰下练习钢笔字。虽然他的中文口语暂时没什麽大问题了,但他的书写能力却连小学生都比不过。在美国长大的他会说中文已经是难得。为什麽要练钢笔字呢。像陆不破这种厚脸皮的人才不会在乎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看,但陆小破写得一手好钢笔字和毛笔字啊。而且要命的是,英语书写并不限制左右手,陆不破是用左手写字的,现在不仅要用右手写字,还要写汉字,简直是要他的第二条命啊。今天就要搬回家住了,万一被女bào君发现一丝端倪,那可不是闹著玩的。你想啊,除非他的右手残了,不然他根本无法解释为什麽睡了一觉起来书法家变成了幼稚园儿童。那只会让人联想到一种可能──借尸还魂!
搓搓僵硬的双手,陆不破打了个激灵。如果让某位女人猜到他是借尸还魂他从头凉到脚。不要胡思乱想了,努力练字吧。
哀叹自己的悲惨命运,陆不破想起了陆小破的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