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篇(第2页)
那时有支歌,叫做读毛主席的书,歌中唱道:毛主席的书,我最爱读,千遍那个万遍呀下功夫;深刻的道理,我细心领会,只觉得心(儿)里头热乎乎。嗨,好像那,旱地里下了一场及时雨呀,(616122),小苗儿挂满了露水珠啊(616122)。毛主席------的思想武装了我呀哈,gān起了革命劲头(儿)足。
这两个616122是两个过门,但平时唱歌没人伴奏,大家都是用口唱。久而久之,这个616122就一定要唱成拉多拉多来来,才能唱出那种感觉。
静秋以前唱这歌,可以说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但现在读老三的信,才真正体会到歌中描绘的那种感觉,当然她知道这等于是把老三比做毛主席,自然是反动之极,但老三的信,她的确是越读越爱读。深刻的道理,她慢慢地体会,觉得心里热乎乎的。
比如说他要她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好像她很有才似的,而且好像有才是件好事似的。她以前听到别人说她有才,就很紧张,因为说你有才,很可能就是说你走白专道路,只专不红。众所周知,卫星上天,红旗就要落地,所以白专的人是要打倒的。
但这话从老三嘴里说出来,静秋听着就很受用,也许有才不是坏事吧?也许真有一天,又兴考大学了,而她一下子考上了,成了一个大学生,那该多好!
那封信里,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等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再告诉我,这句话,当时读的时候没怎么在意,现在再读,就觉得好像他还在等她一样,因为他想她告诉他,他在等着她告诉他。
想到这些,她就好想去西村坪看山楂花,说不定就能在大妈家碰见他,说不定他会陪她去看山楂花,她就告诉他生气的原因,他就向她解释,说他没有未婚妻,是大嫂搞错了。
但那是个学徒工一个月工资才18块钱的年代,花五、六块钱的路费去看山楂花,对她这样的穷人来说,简直是大逆不道。再说,也没有时间。再说,他自己也说过他答应娶他爸爸上司的女儿为妻。再说,他还牵过那个女孩的手。
五月底的一个星期天,天气很好,静秋起得比较早,想把家里的chuáng单洗洗,下午还要跟郑主任学扎针灸。她刚打开门,就发现几个小男孩嗖地从她家门前跑掉了。她懒得去追,因为她家门前也没什么东西可偷可拿可破坏的,最多把她门前一张旧课桌里放的几双旧鞋偷跑。如果那些鞋不是旧到了极点,她也舍不得放在门外。
【提示】:如果觉得此文不错,请推荐给更多小伙伴吧!分享也是一种享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