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传说中的闪婚吧,还真是够快的。
你打算怎么安排我?事巳至此,我只能直接问她我最关心的问题。
这个房子会卖掉。咱们住到维伯伯家里去。他家很大,可以有自己的房间。我想你会很快习惯的,反正大多数时你也是住校。
我叫起来:你的意思是,我以后要住到维维安家里去?!
有什么不好吗?我妈说,你俩是同学,朋友,正好可以互相帮助,互相照顾。
你怎么知道人家愿意跟我互相帮助互相照顾?我觉得我就快疯了。
小安没表示反对。她说。
已经改口叫小安。很好,原来什么都商量好了,只等给我一个通知。
我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我也不知道我要gān计么,我把桌上的杯子拿起来,没喝一口水,又放回去。我脑子里在飞速地运转,消化她带给我的这件可笑的事实。是的,事实。我相信她没有给我开玩笑,她要结婚了,她要卖掉这个房子,她要让我从此寄人篱下,她脑子不是被门挤了便是被马踩过了!
小薇,你冷静点。她试图拉我坐下。
我没法冷静!我说,这样,你嫁你的,你把这个房子留给我,每个月给我生活费,我自己一个人过。
别说气话。她制止我。
不是气话,反正这个房子迟早也是我的,我只当早一天继承了遗产。
她一个重重的耳光甩到了我的脸上。
我没有哭,也没有尖叫。我甚至一动不动。我早料到是这样,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我觉得她打得还不够重,应该再狠一点,拳打脚踢,恶语相向。因为越是这样,我离开她的决心才越是坚定。
夜里十点多钟,我在西落桥边的酒吧街顺利地找到了刘翰文的摩托车。
初中的时候,每天上学放学,西落桥是我的必经之地。这里原来是一个垃圾场,散发着刺鼻的臬味。现如今,桥的两边已经被打造成了著名的酒吧一条街。每到夜晚,灯红酒绿,成为这个城市年轻人聚会的最佳场所。
据我所知,刘翰文最大的爱好,就是每晚躲在这里跟人炸金花,输了就回家睡觉,贏了就带一帮人去吃吃喝喝,一直玩到天亮才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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