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沈吟自然是不会随身带走的,要找人送回西安周府,岂止是不急于一时片刻,一把火烧了都成。沈吟的性子里带着喜新厌旧,不似有人觉得旧衣看着顺眼穿身舒坦,他反倒觉得新衣顺眼。
朝时摆在桌子上,一屉滚圆香软的包子,豆浆浓郁,沈吟忍不住伸手指进碗,好似体温般的热烫手。
沈吟嗦着手指满屋找人,人刚走不久,给他随身带的小包袱孤零零地搁在桌上。最后相处的宁静时刻,独一无二独属于二人,他的人好像不愿意见他。
沈吟也不气恼,吃完早点去衙门里牵了马,马鞍上还拴了只铃铛,也不知居同野怎么想的,像是养小猫小狗。他等在官道上,极目远眺视线有限,gān脆翻身上马,伸长白颈翘首以盼。晨曦在他身上镀金,衬得一身浓墨重彩,好似烧制好的琳琅彩釉新鲜出窑。
那人的身影由豆粒渐渐变大,从容骑马,不过是比寻常人俊俏些的长相,情人眼里出西施,倒叫沈吟瞧出些美到无边的意味。他背着只简陋的背篓,腰插传家腰刀,带上全部身家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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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不要了?”这话沈吟记得太久,久到时刻在心里摩挲。
居同野好似从哪听过这话,又似没听过,许是记错了。他跟着沈吟日子长了,耳濡目染学会他的伶牙俐齿,摇头晃脑道:“早就连根拔,长腿能跑了。”
一路萋萋青草,似在践行。马蹄声一路朝前,哒哒的声音错落有致,混着铃铛声,大珠小珠落玉盘。
沈吟的怒火说来就来,滔滔洪水般止不住:“你早上做什么去了!那么早就不见人影!”
居同野趁着天未亮在县内转悠了一圈。
齐老头怕有人抢地盘,披星戴月前来砍柴,见到居同野又是破口大骂,以为他也趁机抢柴。
居同野任由他骂完,递与他手中的镰刀,说是以后都用不上了,不如送给他。
齐老头不认识般上下打量居同野,半晌才冷哼一声,夺下他手中的镰刀往腰间一插,又把还未来得及吃的杂粮窝头塞给他:“路上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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