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得疆握着纸杯的食指来回摩梭着,心里又好气又好笑,他这算是引狼入室吗,捡回来的人,不仅是个小祖宗,还是个对他怀有不轨心思的小色狼,
孟得疆感受着第一次被娘娘腔似的同性喜欢的感觉,诡异的没有一点排斥,转头看向门口方向,仿佛要透过两扇门看清对面房间里的那个人,脑海里不停地浮现陈辰晨白皙柔软的脸颊和纤细瘦弱的身体,
不知是不是顺从自己的心意,刹那间,他竟有些分不清脑海里的人是男孩还是女孩了,朦胧的让人心痒。
十几岁的精致少年确实是这般的勾人心弦。
孟得疆承认,短短几天,自己就对这个眼神纯澈,直白真诚的少年有了些好感,尤其是对方眼中那要融化一切的热情,任哪个男人,都会心头荡漾动容。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
可这份好感并不值得他踏上同志的步伐。孟得疆心里清楚,他爱好:女。
为了一棵金佛草,放弃大片美娇花,他做不到。再看看姜晨,贪吃嗜睡,身娇体弱,伺候他比喜欢他还难。
这么一想,孟得疆也没什么心情看手机了,把纸杯揉碎扔进垃圾桶,倒头就睡。
早上六点,陈辰晨从睡梦中醒来,洗漱完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优雅一笑,换上灰色的运动服,轻手轻脚的下楼去了厨房,
“第一步,舀一勺米放进煲粥锅里;第二步,清水冲洗两遍;第三步,在倒进适量水,通电,按按钮定时。”
陈辰晨按照脑子里记的一步步来,突然又停住了,偏头思考,
“适量是多少?四(是)比一吧。米呢?”
陈辰晨犹豫了半天,就怕自己第一次煮粥给喜欢的人会弄出什么笑话,最后还是决定用量杯放了两勺米,等一切都弄好后没有失误后,转身去厨房旁边的储物间拿出拖把去浴室,
用水打湿拖把,再夹干,
“能做饭,能洗衣
爱逛街,爱美丽
beautifulgirls
这就是我。”
陈辰晨哼着跑调的小曲,提着湿拖把蹦出了一楼的浴室门时,就看到楼梯扶手边靠着的孟得疆,瞪大了双眼,
“怎么起这么早?”
她还想等他起床后给他一个大惊喜呢。
孟得疆看向厨房煲粥锅上闪动的红色亮光,大概也能猜到大少爷的打算,心情瞬间愉悦起来,
“大清早就听到楼下乒乒乓乓的声音,想不醒都难。”
陈辰晨脸上立刻泛起一团红晕,半是愧疚半是不好意思,立刻说到
“要不你再上去睡会儿,我再不弄出声音了,真的。”
扬了扬手里的拖把,有些骄傲的说
“我拖地不会有声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