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小珊原来的计划是给旅店搞点‘特色’,比如装潢,毕竟她只会画画,给酒店搞个涂鸦还是不成问题的。
但是看老板的态度这条路暂时走不通了。
“先生,店里有什么特别出色的东西吗?”牧小珊问道,“这或许有帮助呢。”
“当然了,我的红酒可是整个镇上最好的!不,也许是整个郡里最棒的!曾经约瑟伯爵也派人来买我的红酒,那可是真事儿……”
这下好了,谈到他心上了旅店老板就滔滔不绝的讲起来,大有不停之姿。
牧小珊不得不打断他的回忆。
“您的红酒如果真的那么好,为什么不买红酒而是开旅店呢?”
“我可没有一个庄园来制作那么多的红酒,愚蠢的小姑娘。”老板嫌弃的说,“这有那么多的酒馆……我还要维持生活哩!”
这些店铺的形式有些复杂,具体来说是混淆。
酒馆、旅店、餐厅这些东西融合在一起成了这个时代旅店的经营模式。放在现代那就是酒店了,不过那环境可比这儿好得多。
既然如此就不难怪老板的选择了,这样的经营模式啥都能做一点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是重点不够突出。
牧小珊决定就拿红酒下手了。
“这还有多少红酒?”她问旅店老板。
“不多了,就一桶……唔,你不会想要买我的酒吧?这可不便宜……”
旅店老板报出的价格是普通红酒的两倍,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价格的确有些不好接受。
但是既然是好酒就给那些有钱人享受吧。
牧小珊向旅店老板打听了附近体面人的住址,又向旅店老板要了一瓶红酒。
“什么?你一定是在开玩笑,我不会把红酒给你的。”旅店老板显然不信任这个认识不到一天的小姑娘。
牧小珊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东西,唯一值钱的可能就只有那个看上去还比较精致的手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