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黎氏布艺的那段历史,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一干二净了,没有任何人记得它的存在。离家时阎觅年幼,完全不记得当年黎氏布艺铺子的位置,黎家的事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了下落。
住着吃着玩着,阎母留给他们的钱也消耗得差不多了。
直到这时候,阎摩才意识到自己要去赚钱了。
“觅儿,咱们钱不多了,哥要去赚钱。”在城里生活有段日子了,阎摩懂了不少生活的要义,比如想买东西要给钱,想有钱要工作,还有的人是含金汤匙出生,天生家财万贯,但他们明显不属于那一类。
阎觅也明白两兄妹的困境,乖乖点头:“哥要去做什么?”
是呀,做什么这事阎摩很头疼,他是个粗人,又没一技之长,要说还是打猎最在手,可城里压根没有打猎的地方,连只兔子都找不到,就算有也是关在笼子里养的。
最让他不能理解的是把鸟也关在笼子里养,鸟有翅膀,你不让它飞,它作为一只鸟还有什么意思?鸟也是有尊严的好吧!
他从小和鸟兽虫鱼一块儿自在过活,最懂什么是自由,他要是被人关起来估计会发疯咬人!因此,完全不能忍受任何有生命的东西被人拘禁起来。
第一次见到卖鸟人时,还偷偷放过他的笼子,被人发现连追了几条街,幸好他腿长跑得快。
阎摩再三思索,干不了耗脑子的,出力气跑腿的肯定没问题。像是劈柴、跑堂、码头搬运,他都做过。那些东家见他带着一个瞎眼妹妹四处奔波不容易,他又是身强力壮、四肢健全的青年男子,东家们很快就同意收留他做伙计。
在做伙计的地方,甚至有大娘大婶子看上他。虽然样子不修边幅,但重在人高马大能出力气!
只会读书考科明的文弱男人,在现实生活里可远不如能养家糊口出力气的男人吃香,要替他说亲的人天天都登门拜访。
不过,阎摩通通以要照顾年幼妹妹为由婉拒了,说妹妹双目失明可能要留在身边一辈子,怕拖累了姑娘们。
大娘大婶子们无不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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