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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小说网 > 季府千金向前冲 > 第27章 辅国公府

第27章 辅国公府(第1页)

    一天下午,颜伊一按惯例给几个丫头指导课业。母亲房里的秋菊过来通传,说夫人有事请小姐过去。

    “涵儿,府里收到了辅国公府的宴请,老国公要办七十大寿。他邀请季府阖府参加。”季夫人几天前就从丈夫那里得知了,今天才记起要告诉女儿一声,

    “娘,我不想去。”颜伊一不想出席这些宴会,人没认识几个。她最不耐烦出席了。

    “涵儿,不去怎么行。”以前女儿年纪小,身体不适,她不愿意去,也就由着她推拒了。可现下,女儿很快就及笄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好再待在府里不露面,不然长安城都不知道季府有个到了适嫁年龄的小姐。季夫人却不好把这个理由告诉女儿。

    “为什么不行?你和父亲哥哥去就好了。我只想待在府里。”

    “涵儿,你要怎么才愿意去?”季夫人拿女儿没办法,女儿一如既往地讨厌社交,也没有玩得要好的闺中好友。

    “娘,如果你给我五十两,我就去。”

    颜伊一从正院出来,手里拿着装着五十两银子的袋子……伊一把布袋递给多喜。她本来只是想以这种无赖的方式劝退母亲。没想到母亲还真答应了。母亲心里清楚,这只是季涵推脱不去随便找的条件。季夫人也顺势就应下来。五十两就省了她一番口舌,也值了。

    颜伊一郁闷了。怎么都想不到是这种结局。也罢,她现在正缺钱用,简直是想睡觉就有人递上枕头,来得太及时了。不就是去参加宴请吗,又不是没去过。颜伊一很快想开了。

    那天,伊一早早被母亲命令着梳妆打扮,换了新做的衣裳。这件衣服还是颜伊一参与设计的。

    上次母亲带着她出府逛街,买了很多布料给她做新衣服。府里有绣娘,她就参照以前在古装剧里看到的一种服饰,内里穿着紫红色硬质棉麻无袖连衣长裙,外搭粉色长袖短上衣,用轻纱的材质,胸前接了两条细带,系成了蝴蝶结。裁剪完连衣裙剩下的的边角布料,伊一利用起来,和裙子一样颜色材质的,剪成了一条长缎带,把头发全部扎起,绑了个大蝴蝶结在头上。季涵身体轻盈,这么一打扮,不同平时飘若仙女的气质,周身洋溢着一股精灵般的活泼俏丽。

    季夫人让女儿转了一圈,很满意。女儿只画了淡妆,全身紫红色的配搭显得女儿脸色白中带粉,看上去健康俏皮。以前的打扮也很好看,但就是显得弱不禁风了些。

    多喜把玉兰花发簪给小姐插上,长针几乎全部没入盘起来的头发里,只稍稍显露了玉兰花白玉,看着就像花中精灵。

    “小姐,你太美了。”丫头们纷纷感叹。

    “谢谢,人靠衣装而已。”伊一也很满意这套服饰。今天是多喜跟着她。二丫太小了,怕她礼仪不过关就没让她去,毕竟今天要去的是辅国公府,今天出席的也是高门大户的人家。

    季羡因为两天前去了舅舅家的香山书院攻读课业,预计很长一段时间不在季府,这次就没有一起去。当时是季右相命令侍卫押着他去的,季羡离开时一脸的哀怨。当看到妹妹拿出装着他爱吃的糕点盒子,让他路上吃,他才觉得好受一些,果然妹妹还是念着他这个兄长的。

    也不知季羡到了书院没有,家里少了他,也闷了一点。伊一不禁想道,已经开始想念季羡聒噪的念叨了。

    伊一和父母亲坐上了同一辆马车,婢女坐在了后面一辆。

    “父亲,您头疼吗?”季右相撑开手指,按摩着太阳穴的位置。颜伊一发现父亲最近总是很晚才从府衙回家,她也特地吩咐厨房根据她的菜谱做了一些补汤给父亲。

    “最近朝廷收到北边境的消息。北部突厥那边又有小动作了。信件在路上耽误了七天。现在圣上回复后,又要耽误七八天送达北边境。一来一回就花去了半个月。信息传回安王手上,可能事态又变了。”

    颜伊一明白,北边境离长安大约有一千公里,交给专门的邮差,陆驿快马一天走六站,也就是一百八十公里,再快也只能日行三百公里,那还是跑死很多匹马才能达到的速度。古代没有现代的通讯设备,只能靠驿马传递。但是军情紧急的状况,实在耽误不起。战场瞬息万变,所以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说法,向君主请命会贻误战机,导致败军的可能。

    如果能尽量缩短路途中邮递的时间,是有很大帮助的,譬如请求援军,后援物质等。

    兵部为驿站的最高直属管理机关,负责全国驿站的管理,而尚书省统领六部。兵部李侍郎向季右相反映了这个问题,这也是季右相烦恼的地方。他也知道战情传递重要,但是目前却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颜伊一知道马奔跑的时速约20公里,最快时速可达60公里,但是只能连续奔跑100公里。而鸽子的飞行速度可达到125公里每小时。远远快于马。

    “父亲,南方有一种信鸽,经过训练后可以传递书信。速度比马快一倍。我们是否可以同时使用驿马和鸽子传讯。”伊一记得学历史的时候,古代打战有用到飞鸽传书。唐朝时期南方已经有人用鸽子传信,却未广泛用到战场中。到了南宋,才开始把传讯鸽子用在战场上。

    季右相震惊地看着女儿,“涵儿,你是怎么知道的。仔细跟我说说,如果传信的速度能快一倍,那在战场上就真是起很大作用了,甚至可能会影响整个战况。”

    “父亲,我是从一本游记看到的,已经记不清哪本书了。它里面提到南方有一种信鸽,主人群养,每与亲知书信往来,只以书系鸽子足上,依所教之处,飞往投之。这种信鸽飞得快,且会辨认方向,只要驯化了,就会为主人所用。”颜伊一看到父亲听得很认真,继续解释道,“例如,一人原来在家里养了一群鸽子,最后带着鸽子背井离乡。有天他需要联络家里,他就把信件放在鸽子脚上的一个小筒,再把鸽子放出去,鸽子就会飞回家乡去,家里人就会发现那只鸽子和它脚上的信。这样就达到了通讯的目的。”

    “涵儿,如果确实有你说的那种鸽子,且能用在战场上,那么你就立了大功。朝廷与军方的消息传递更快速。在战场上,如果军队分两地扎营,鸽子绑着调兵文书,随时听候指令。作战时,能快速调动兵力,改变战术。”季右相越说越兴奋,“我现在就派人去南方找寻你说的信鸽,在长安和北边境大量圈养。”

    颜伊一看到父亲明白了信鸽的作用,也不再多言,“父亲,你先别激动,你最快也只能明天派人去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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