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车,先不着急换袜和拖鞋,我挺真诚地:“默哥,今天真的谢谢你,如果你不把车横在那,我一定会变得很狼狈。谢谢你还等着我让我坐你的车,送我上班。我知道你这个人嘴上很冷,其实对我很好的是吧?”
陈默看着我眼神躲闪,他大概想不到我会对面出这种话来。不过我也很无奈的,好吧?姐姐我只有十四个月时间把你拿下,而且是必须把你拿下。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脸上在发烫,不等他回我,马上在他面前递出买来的朱橙,“这个买给你的。”
“啊?”他就看着我问。
我慌忙道:“特意买来送你的,拿着。别误会,就谢谢你。”
额,我怎么越越错的样,现在真后悔,不该把后面部分加上,他要真以为我送个橙给他,只是为了表示感谢,该怎么办?
陈默毫不客气接了我的橙,随口道:“潇洒,你怎么就送我一个橙,也真够气的。”
“我……”
“我知道你穷。”陈默马上抢了我的话,“但不至于穷到只能买一个吧?还想着让我对你指点一二,真是情商堪忧。”
他这么,我还真没必要感到尴尬了,反而问他:“默哥,你是不是没收到过女人送你橙?”
“没有。”他很干脆回我,接着又问:“你这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反正我就送你一个橙了。”我又继续道:“虽然我是很穷,但这橙真心不便宜。”
陈默讳莫如深看了我一眼,没再话。他把我送到健身会所门口,我就下车了。
这几天晚上回家,都挺安静的。每次都看到从林晓晓房间里照射出来的灯光,她现在在努力看书。简历投出去后,她不断受到各种公司叫她去面试的电话,所以她要准备充分的材料。
我明显感觉到这时的林晓晓和大学时候的林晓晓大有不同了。她成长了,变得更加坚韧了,在她身上我看到了郭玥当年拼搏的影。
我没有打扰她,而是去下面路边摊上给她买了一份炒粉丝上来给她当夜宵。我懒得自己做,感觉自己做太麻烦了,吃完还有自己洗碗。我就宁可花六七块钱买点休息的时间。现在林晓晓在准备面试的事,她身上担重,我是肯定不能让她煮夜宵了。
她也确实没心思煮夜宵。在我给她连续带了三次夜宵之后,林晓晓跟我,晚上不用给她带夜宵了,她晚上吃得很饱。而且她这段时间得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吃夜宵容易发胖,她不吃了。
其实吧,我吃不吃夜宵也是无所谓的。可我有个非要晚上出去走走的理由:不定偶尔陈默也去那买份夜宵呢?
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跟陈默白天因为都在忙自己的工作,遇到的可能性太少。但我们住的近啊,晚上就容易遇到了。我一定要跟他有遇到的机会,不遇到怎么会有机会呢?
我得自己给自己制造机会。
现在搬到江月区已经过去半年时间,我早适应了现在的生活节奏,回到家我精神很好,还能兴奋一两个时才到发困的点。
林晓晓不需要我给她带夜宵,我就跟她:“我是吃不胖的人,去吃个夜宵打发下时间。你不想我带,那我自己吃完了再回来。”
林晓晓马上好的,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我有了更充足的时间在外面溜达,只是为了能和陈默来一次偶遇。
有时候我想我是不是在追求一个不可能的男人。陈默为什么从来都不主动联系我,他是不是对我一点意思也没有?都你追男隔层纱,在我这是隔了很多层纱。
一天晚上,我终于受不了陈默那种性格,坐在路边摊的临时位置上,给陈默打电话。我认为必须要把我们之间的事情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