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看看手表,大大咧咧站起身,抱着那块玉原石,在一堆人的差异目光里,打车去了凌志大厦。
凌志大厦是金华市里,最豪华的大厦之一,金色的轮廓,闪耀的玻璃,这座五十二层大厦,已经成了金华市的一个地标建筑。
下了车,张可看见周围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一身西服,就连八九岁的小孩子都是笔挺的西装,他不禁咧了咧嘴。
一身泥灰色运动装的自己,在这里可真是格格不入啊……
凌志大厦建在一个豪华的公园里面,里面极尽奢华,连垃圾桶都精美的如同艺术品。
要说唯一的缺点,就是四周建筑物太大了,极大的遮挡视线……
“卧槽,有没有搞错,指路牌竟然是全英文的?闹呢!”
张可一脸无语,当时自己进青木大学时,英语就处在岌岌可危的高危线上,三年过去早忘得差不多了,此刻举目四望,一脸懵逼……
自己……迷路了。
“唉,反正凌志大厦就在前边,慢慢走吧……”
他叹了口气,七拐八绕,终于在把自己绕晕的前一刻,看到了凌志大厦的后门。
进凌志公园的时候,张可记得人挺多的,可这后门却根本没人进出,偶尔一个也都穿的便装。
不过好在指示牌总算有了中文。
接下来,张可顺着指示牌往里走,顺着走廊往深处前进。
没想到走着走着就到了死角,无意中,他还听到了几个妹子谈话的声音。
“林岚快点,现在该过去了。”
“哎呀别急嘛,然人家把妆化精致一点,到时候钓个帅气的富二代,这个月又能买一个蒂凡尼啦。”
“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听说你学校有人特别喜欢你,你还当众把人家甩了,反而跑这里勾搭其他人。”
“喜欢我又怎么样?穷逼就是穷逼,跟我不是一路人。”
门打开了,两个礼仪小姐打扮的女生,有说有笑的走出来,看到了张可,一阵错愕。
而此时的张可,同样一阵错愕。
张可没想到,在这种地方,自己也会遇见自己的前女友。
拜金女,林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