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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甘负天下
我没有回水静市,虽然让小雪生气很可怕,但现在有一件事更重要。
经过这次事件,暴君的名号就算不会名满天下,也不会那么默默无闻了。
这样的话会给我带来很多麻烦甚至危险。那么,两个知道我的真实相貌的人,是决计不能留的,那就是考核时的老头和我第一次任务的雇主。
平心而论,尽管他们并没有对不住我的地方,我还是要出手。
我做事,不喜欢留下隐患,哪怕可能性极小也一样。我决定先去杀黑暗之城那老头,因为杀他难度大点,失败的可能性也大,万一失败了,至少可以少死一个人(雇主)。
黑暗之城,我在佣兵工会提交了第二次任务后,没有离开,而是在周围逛逛。一来可以显得自然点,不会被人看出端倪。二来,我在寻找一把趁手的武器,之前的匕首不过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金属匕首,相当于之前世界的二十块一把的匕首。不过战绩还是不错的,死在这把匕首下的,没有一个是准天王实力以下的训练家。(貌似只杀过一个准天王吧……)
不过,这并不是我留下它的理由,对我来说,只有强大的攻击力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收藏价值……我又不是收藏家。
我在街道上踱步,忽然,我停下脚步。
一把纯黑色的匕首吸引了我的目光,准确的说,是它的标价吸引了我。
一把匕首居然卖到一百二十万?我走近,想要看看这匕首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好开口询问卖家。
“这把匕首有什么特别之处,配得上这价格?”我故作不屑的问。
这时,卖家有些火了,毕竟,当着面这样打脸真是太过分了。
“你这人知道什么,我这匕首是在一个古遗迹中找到的,是用一种神秘小精灵的骨头打造的骨匕,即使是最坚硬的钛合金遇到这匕首也只有断裂一途,最奇特的是,这把匕首造成的伤口,即使使用最好的伤药也没有用,只有靠自己愈合,而且,愈合速度会变慢百倍,你这人没眼力就不要在这丢人现眼”对面的卖家上套了,一口气把功效说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