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松山脉,曾经是魔法王国格兰的魔物栖息繁衍根据地,魔物数次纠结大军,从黑松山脉里冲出来攻袭人类。
然而,在两百多年前,魔物大军被伟大的英雄Godfather夷平,人类与魔物之间的战斗,宣告结束。
随后的两百多年间,不少魔物开始融入人类社会。
城市里已经随处可见地精、狗头人,甚至连穷凶极恶的食人魔也不吃人了,与人类和精灵势不两立的半兽人,也开始向人类表示友好,进入了人类的城市工作和生活。
当然,李杰对什么人类与魔物的战斗,毫不感兴趣,他只想写一部畅销小说,做个大大大大大小说家,仅此而已。
所以,当清晨的第一抹阳光,从窗口穿进屋里来时,李杰就起了床,穿着睡衣,坐到了自己的书桌前。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世界,写书全靠纸笔,让他挺不习惯的,幸亏穿越时得到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文字知识,否则,别说写小说,连和别人交流都成问题。
他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了墨水瓶和鹅毛笔,将鹅毛往墨水瓶里一插,再拉开抽屉,想拿纸出来写东西。昨天和莉夏长谈了几个小时之后,他也明白了自己小说里的一些问题,今天打算重写构思一部小说,这次要将将那些问题一一修正。
这样一来,肯定要出杰作了。
然而,抽屉拉开的一瞬间才发现,里面空空如也,纸已经用完了。
“法克,又要买纸了。”
李杰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拉开书桌另一边的另一个抽屉,里面有几枚稀稀拉拉的银币,另外还有几十枚铜币,这就是他全部的家产了。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一直宅在家里写小说,从未出去干活。靠着变卖自己的领带夹子、塑料纽扣、高档皮鞋、皮带、金属拉链换来的钱,终于快要用完了。
“这就让人很难受。”李杰郁闷的摇了摇头,小说不能出版,就赚不到钱,没钱就无法生活下去,甚至连写小说用的稿纸都无法保证了,这还写个毛线球。
“看来,得搞点钱啊,怎么搞呢?”
李杰突然想起来,昨晚莉夏对他说,他这么好的本事,应该去做冒险者,虽然他并不想做冒险者,只想做个小说家,但做冒险者倒是个来快钱的好办法,而且,冒险的同时还能取材啊,一边坐马车一边写书,不是很浪漫吗?
反正也不需要赚很多钱,只有够买点纸和墨水,够吃饭喝水,别的就无所谓了。
罢了,去找点不太费事的委托做做看吧。
李杰脱下睡衣,换上了出门穿的长袍。这时代的人穿的衣服很气人,男人都穿着连衣裙,他们管这种连衣裙叫长袍,但李杰始终觉得长个屁袍,就他喵的是连衣裙,穿在身上贼不爽,尤其是裙底凉馊馊的,总有一种风吹蛋蛋凉的感觉。
走出门,外面蓝天白云,晴空万里。
因为是大清早,所以隔壁的小猫娘并没有在街上晃荡,天越明亮的时候越难看到她,像这种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的好日子里,她会睡上一整天的觉,直到傍晚才起床来晃荡。
李杰也不知道冒险者公会在哪里,反正逮谁问谁吧,在街上看到那种背着弓,腰悬刀剑的人随便问了问,很快就弄清楚了冒险者公会的位置,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看到冒险者公会的大门时,李杰的内心是拒绝的,真不想打这种黑工,然而,真的猛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没钱的时候就得向金钱下跪,别他喵的没钱还假清高。
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是因为家里堆着五千斗米。
你让一个快饿死的人不对五斗米折腰试试?
敲了敲门,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