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黑豆救人(第2页)
小到只婴儿手指粗细,若是不留心,还真不一定能发现。
但黑豆发现了,它不但发现了,还顺着小溪一路往下寻去,寻到了一条大河不说,还寻到了一个人。
看着被横在河中枯木挡住的人类,黑豆严肃脸像是思考似的的蹲在岸边盯着河中的人类看了一会,噗通一声跳进了河,叼着那人的衣服使劲往岸边拽。
也是它运气好,这段河流地势平坦,水流也还算平缓,又因人早已失去知觉,没过多的挣扎,是以,黑豆这头有七八十斤重的成年雄性大狼犬才能成功的将人拖上岸,虽然累得吐喘气,好歹人是救上来了。
嗯,面朝下拖上来的。
趴在人身边歇了会,黑豆好奇拿爪子去推他,没反应,它又凑过去耸着鼻子闻,这一闻闻出问题来,除了水的味道,这人身上的气味好熟悉。
黑豆愣在那里歪着脑袋像是思考,过了半响突然连声狂叫起来——
是主人的味道。
这人是它的主人啊。
狗子能不能分辨出每个人类的长相,没人知道,但一条狗,能记住一个人的味道一生,特别是还处于幼崽时期就接触的味道。
黑豆是顾延卿回家探亲进山打猎时发现的狗,说是狗,不如说是被驱逐出狼群的狼犬小幼崽。
小小的狗子当时饿得瘦骨嶙峋,却还是努力龇牙弓着背保持警惕的冲顾延卿嚷,小模样气势凶得不行,眼里也凶光毕露。
可再凶,也掩盖不了它是一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幼崽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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