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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小说网 > 黑客风云 > 第十四章 磨刀与砍柴

第十四章 磨刀与砍柴(第1页)

    林蓓蓓中途在一个单身公寓住宅区下的车,能住得起这片地段,看得出来她的家境还不错,怎么会到网络公司做一份普通的前台工作,陈兵就有点搞不明白了。他也懒得多想,只是把目光投向雨雾朦朦的车窗外,出租车正行驶过雄伟绵长的铭江五桥,虽然已经是午夜,但大桥上车来车往,显得很是热闹,陈兵所乘坐的出租车有如一道微弱的流光缓慢穿梭在灯光闪耀的大桥上,汇合在滚滚车流当中,一盏盏明亮的路灯、一根根固定桥身的巨大钢缆从车窗外一闪而过,远处宽阔的江面上一艘还在工作的采沙船上灯火通明,狭长的船身倒映在静静流淌的铭江之上,宛如一弯明月,让人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江。细雨轻飘在车窗上,慢慢凝聚成一粒粒小小的水珠,水珠渐渐变大,最后不堪重负顺着车窗外的疾风滑落,在车窗玻璃上划出一道道水痕,模糊了眼前的风景,把一切变得亦幻亦真。陈兵安静地靠坐在舒服的后座上,开出租的师傅也不说话,打开了车载的收音机,舒缓轻柔的音乐在车内流淌,主播是一位声音甜美温柔的女声,正在播出的节目题为“今夜无人入睡”。哈,很诱惑的话题,城市如同一座钢筋混凝土包裹着的堡垒,温柔的夜sè掩盖了它的丑恶与迷乱,梅雨轻柔扶过它冷酷的身体,这个夜晚又有多少未眠的人们正在沉沦呢?

    回到住处已经是一点多了,陈兵却没有睡眠的yu望,他并不想考虑吕金金那个令人烦躁的电话,只想为今天应聘成功的这一份工作做一番计划,具他所知道,软件测试虽然是软件制造业底层的工作,但也需要特有的专业技术背景,相比其他人而言,自己只在网络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比如网络的协议理解得很透彻,工作原理也知道得很清楚,但就编程方面而言,他可以说是个半路出家的人,没有半点值得炫耀的资本,而且他已经把编程语言扔了有半年多了,想要重新拾拣回来肯定要下一番苦功夫不可,古语说的好,“笨鸟先飞”,陈兵自认为自己还属于好鸟的类型,但是先飞总是必要的,无论做哪一行,如果不能吃苦受累,想要做出一番成绩是不可能的,天上不会无缘无故的掉下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陈兵罗列了一张计划表,把需要掌握的东西一一写在纸上,需要的书籍、工具、知识,以及林林总总的细微到一支笔、几本记事本等等,他相信这样的计划并不是多余的,任何事情虽然具有偶然xìng,但一个好的计划会让人实施起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目前的总资产是五万零五百三十九块七毛,资金方面还是比较充裕的,明天他打算购置一台笔记本电脑,如果工作上的事情一切顺利的话,他还打算在三个月转正之后换一个住处,现在住的地方距离上班的公司实在是太远了,会在路上浪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这是陈兵不愿意看到的。大学毕业之后的专业书籍的课本他还保存着,《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软件工程导论》、《cāo作系统原理》、《80x86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教程》等等依然保存完好,这样又可以省下一笔开支,他还在写计划的空档打了林蓓蓓的手机,谢天谢地她给手机充上了电,陈兵向她询问了关于天元网络公司软件测试工程师主要需要掌握的计算机语言,得到的答复是:“我困了,陈兵,你少来烦我,哼!那个好像是,C和C++吧,好像还需要汇编语言,哎呀,不行了,我要睡觉!”

    林蓓蓓的话让陈兵的思绪暂时飘忽起来,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小美女躺在床上懒洋洋接电话的迷人景象,说不定此时她正穿着蓓蕾丝花边的小内衣,挺着涨鼓鼓的胸脯正伸着动人的懒腰呢!想到这里陈兵不觉痴了,一时间他呆了有五六分钟才把思维拉回正轨。如果按照林蓓蓓给予的提示,那么几本书是一定要买的,最新版的《The C++ Programming Language》、到目前为止最好的C++教程《Who‘s Afraid of C++》,C语言的经典著作《The ming Language》,还有一本学习C语言的极好教程《The Waite Group‘s C Primer Plus》。陈兵的汇编语言基础还算扎实,所以不打算再买关于这方面的书,那几本关于C和C++的书都是大部头,陈兵也不敢肯定自己能在短时间内把它们看完,能在两年之内将这几本书理解并融会贯通,他已经很满足了。工yù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磨刀不误扛柴工,准备还是必要的,所以他把书名写在了计划表上,准备明天到新华书城买回来慢慢研究。等他把长达两页的计划表写完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白天还有许多事情要忙,于是他躺了下去,把手机闹钟定到早上九点,一觉睡到天光。

    醒来打点好一切,出门到租屋附近的小面馆里,像往常一般点了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填饱肚子,陈兵才大摇大摆地坐上了开往华容电子城的公共汽车。梅雨时节是比较让人讨厌的,一切都湿浇浇的,人行道上积着污水,上面都是行人踩过留下的污印,在路上没走一会儿裤脚后面就会溅上许多小泥点,这种天气衣服又不容易干,到处是发霉的味道,要洗衣服只能送到干洗店,无形之中又多了一笔开销。陈兵不喜欢梅雨天气,他喜欢夏天和秋天,喜欢夏天的理由不用过多解释,是个成年男子都会喜欢夏天,喜欢秋天是因为每到秋天就能吃到许多好吃的水果,每次十一黄金的时候,陈兵回到家总能吃到妈妈买来的各式水果,有时候虽然吃到拉肚子,但他还是带伤上阵,坚持自己的爱好,秋天的确是个令人惬意的季节。

    男人逛街与女人逛街的区别在于,男人都是有目的的逛,而女人则反之。陈兵打定主意先看需要采购的大件商品―――笔记本电脑,在原公司的时候,为了工作需要,公司给他们每个网络工程师人手配备一台笔记本,都是从佳和电脑公司购置的,统一选购IBM的牌子,不过是国内组装的,经常会有点小问题,缺点是发热量较大,网卡容易出毛病,其他的大毛病倒是没有,IBM的外部选材是工业塑料,比很多牌子的笔记本耐用得多,原来陈总曾经心血来cháo的买了一台东芝笔记本,没用一年,上面那种金属漆都被抹掉了,看上去惨不忍睹,就像一块发了霉的烂铁似的,所以陈兵想买笔记本的时候,首先想到的第一品牌便是IBM。实用、稳定,压倒一切,他可不想三天两头的背着自己的本本拿到维修站去让人折腾,而且他这人不太喜欢玩游戏,配置高显卡好对他来说吸引力不大,再说,真要玩游戏用笔记本来完简直是遭罪,花同样的价钱买一台台式组装机,玩起游戏来才叫一个爽。

    一个人逛街其实挺傻的,所以到了电子商城附近的时候,陈兵打电话叫黄明出来陪他,反正这小子在家也没什么事,再不出来淋淋雨,到大街上吸收一点人气,估计他都要发霉在家里了。黄明似乎还没睡醒,不过一听说陈兵要买台笔记本之后,他的jīng神头就上来了,急忙问了陈兵的位置,匆忙洗漱,三十分钟内便赶到陈兵休息的麦当劳洋快餐店里。

    “陈兵,手上刚有点钱就忍不住要大肆挥霍了?我靠,居然买笔记本,是不是有什么好事?说来听听,好东西要大家分享,腋着藏着一个人偷着乐,这样的行为可不好,哈哈!”黄明入座之后首先面不改sè心不跳地让陈兵帮自己点了一个巨无霸套餐,外加一个草莓冰激凌,然后才满意地向陈兵问道。

    “没什么大事,我昨天找到工作了,买笔记本可是计划了很久的啊,跟找到工作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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