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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小说网 > 快穿:病娇主神他又疯又撩 > 第77章 歌神与明星小狼狗(番外2)

第77章 歌神与明星小狼狗(番外2)(第1页)

    无恶不作,极致的恶人,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这就是我——裴钰。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恩爱,我是裴家最受宠的小少爷。

    但是这个家里却有一个非常讨厌的人,我们经常针锋相对。

    我记得他会抢夺我的糖果,他会在父亲看不到的时候恶狠狠的威胁我。

    但是我并不怕他,反而利用我单纯的外表欺骗爸爸,让他恶狠狠的训斥他。

    我一直都很讨厌他,我想要赶走他,这样我的妈妈就不会伤心了。

    虽然我并没有成功。

    在我四岁那年,他带我去游乐园玩,他说要给我买冰激凌,我没有吃过,很是期待冰激凌是什么味道。

    然而我等了很久,从天亮到日落西山。

    也就是这一天,我的生活彻彻底底被改变,我被一个人贩子强拉硬拽的带走了。

    我被卖给了一个赌鬼家里,我的养母是个生性懦弱却又很温柔的人。

    那个男人很爱赌博,从不工作,养母身体不好,经常赚的一点点的钱全被他拿去挥霍一空。

    由以前的锦衣玉食到现在的食不果腹,就连一碗普通的白粥我都觉得好香。

    我想过逃跑,每次都会被那个男人抓回来,换来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毒打。

    有一次,他喝醉酒了,把所有脾气都发在养母身上,我上去阻拦,被他扯着头发往墙上猛砸,一脸的血,很疼很疼,也就是那时,我眉尾处的伤口就留下来了。

    那时候,大脑里的恨意达到,我恨裴锦歌丢下我,恨他为什么不回来!

    这种跌入地狱般的生活并没有停止。

    在我八岁那年,养父因为赌博欠下很多钱,被人砍下一只手,回来对养母大发脾气。

    他们吵的很凶很凶。

    我被养母藏在床下。

    她告诉我,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亲眼看到,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恶魔一样,手拿着菜刀。

    那还冒着汩汩鲜血的头颅就这样滚落到离我不到一米远。

    我害怕的蜷缩在一起,我怕他会发现我,把我也给杀了。

    我不能死,我还要回去报仇,我还要亲自手刃了裴锦歌,才能补偿我受下的那么多痛苦。

    然,他还是发现我了。

    他把我从床下扯出来,然后往地上狠狠一摔。

    我以为他会杀了我,然,他没有杀我。

    他看着那具身体,走到厨房,拿来砧板还有斧子。

    他就当着我的面,像是砍猪骨头一样剁成一块块。

    煮成了一锅香气扑鼻的肉。

    他扯着我,按着我的脑袋,按在还散发着热气的锅上,语气恶狠狠的让我把这锅肉吃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我吃了,这样我就不会去揭发他。

    我疯狂挣扎。

    “我不吃。”

    他恶狠狠的告诉我,“不吃,老子把你一起杀了,反正老子也不想养个赔钱货。”

    我强忍着恶心一口一口吃了,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胃酸在翻滚,几乎要把胃吐出来,但我还是把那一锅肉给吃完了。

    那种肉的滋味在我的大脑里挥之不去。

    我一边厌恶一边又上瘾。

    直到一次,我看到一个手拿大铁锤的男人一下下的把一个人砸成肉泥。

    我亲眼看到了一个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地肉泥,甚至是他死前恐惧的表情。

    深红色的血液高高溅起,混合着肉沫。

    那种血腥又异常漂亮的画面,在我的大脑里形成一种炸裂的快感。

    原来,杀人也可以成为一门艺术。

    我将自己伪装的听话又可爱。

    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了那个男人。

    煮成了一锅美食。

    然后,我吃了。

    即使是吃到恶心,吐,我还是继续吃。

    同时,那天晚上见到的血腥画面没有在我的大脑里消失,而是更加深刻。

    精心锻造的大铁锤。

    它才不是犯罪工具。

    嘘,这可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玩游戏,喜欢把那些面露恐惧的人砸碎,或者是吃进肚子里。

    我吃过很多r肉,但是呢,总是感觉差了那么点感觉。

    接下来,就是哥哥了呀!

    有什么比把厌恶至极的人吃进肚子里还要更有趣的事情呢?

    不知道,你再次见到我会是什么表情呢?

    我很期待。

    时隔十二年,我再次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背影臃肿的男人就是时隔十二年前的他。

    我看着他倒在地上,我走上前。

    他看到我,很明显惊讶了一瞬。M.XζéwéN.℃ōΜ

    我勾起了嘴角,笑的纯良无害的和他做自我介绍。

    心里同时响起了自我介绍,我的食物。

    我并没有一回来就要把他杀了。

    而是,继续伪装下去。

    我甚至让他看到了我杀人的样子,我知道他躲在石头后面。

    既然他喜欢,那我可要好好表演了。

    我亲自挑选的礼物,希望你能够喜欢呢。

    在电脑后面,我亲眼看到了他强装镇定的表情。

    呀,已经开始害怕了!

    我想要他在被我抓起来的时候露出恐惧表情,并且不自禁的说出一句。

    “哦原来是我的弟弟。”

    光是想想,我就已经兴奋的要发疯了。

    然而,我却忘了。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只要遇到就会必败的绝杀。

    ——那就是这世间最美好同时也最苦涩的爱。

    是的,当我意识到这种不正常的情愫的时候。

    我的确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我肯定是病了。

    不然,我怎么可能爱上自己的食物呢,何况还是我最讨厌的食物。

    明明该恨他的,是他设计丢下我,让我离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颠沛流离十多年。

    是他,让我从锦衣玉食的裴家小少爷成为一个食不果腹的下等人,

    是他,让我从天堂跌入地狱,任人欺辱,轻贱。

    可我偏偏爱上了他。

    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眸,很漂亮,像是一汪清泉。

    他的手很温暖,握住了就再也不想松开。

    在医院里,那个不经意的吻,他脸颊上的肌肤真的很柔软细腻,像是牛奶,香甜可口。

    心跳明显加速,我以为是兴奋的,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更疑惑的是,明明我是想要他受重伤,比如超市里那次吊灯,三楼上掉落的花盆,然,身体却抢先一步,为他挡住了。

    我猜想,应该是不想食物有任何损害吧。

    否则,影响到了口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种名为嫉妒的情感席卷了我的理智。

    我讨厌那个男的靠近他。

    他可是我的,别人,全都没有资格靠近。

    甚至仅仅只是看一眼,都会让我极其不开心。

    我极端的想要赶走所有靠近他的人。

    得知他和别人一起合照,我是真的很生气,亲自把照片夺回来。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如此生气。

    可能只是因为不想食物被别人觊觎?

    现在想想,原来那就是占有欲。

    我知道他,一直都在等着我这个凶手出现。

    好吧,既然他如此想要认识我,我怎么能让他失望呢。

    我就亲自出现了。

    本来我是想要把那两个靠近他的男人全部杀了。

    想了想,还是算了。

    反正也是要被我吃进肚子里,无非就是先后顺序。

    我守在监控后面,看到了他的身手是多么的好,原来他还有这么深藏不露的一面。

    我突然想要试试他的身手。

    喝下能够返老还童的药水,亲自和他对决。

    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靠的那么近,他突然靠近的时候,身上真的好香好香,比我吃过的任何r肉都要令人上瘾。

    在最后一关的时候,我看到他沉浸在梦境里无法自拔,不知道他的梦境里到底是谁呢?

    会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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