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方才他还有所收敛,那到了现在,他就是完全的不管不顾,直接把手盖在了郑青云的手背上抚摸。郑青云被摸得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嫌恶的收回了手,这一动作引起了大皇子的不满,干脆一个壁咚把郑青云笼罩住。
郑青云顶起膝盖,一个用力,撞上了他的胃。大皇子吃痛,蜷缩起了身体,趁着这个机会,郑青云赶忙躲到了一边,“你把我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大皇子被郑青云顶的胃疼,眼角渗出了几滴生理性的眼泪,但看相郑青云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征服欲,像是盯中了猎物的毒蛇,看的郑青云浑身都不舒服。
郑青云不自然的把脸转开,大皇子轻笑,等胃部的疼痛舒缓片刻后,起身道:“自然是想请三弟妹看一场好戏。”
郑青云翻了个白眼,不屑的笑了一声,“你无非就是想让我看李昭华救林素洁吧,我不在乎,你要是想挑拨离间,那可白费苦心了。”
林素洁永远是两个人之间的一道坎,郑青云对李昭华是有好感,但这好感还没达到了可以完全无视他和林素洁关系的程度,她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男人心中还想着别的女人,无论是出于喜爱还是出于愧疚。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容不得别人插手的。
既然李昭华没有勇气主动抛开林素洁那个过去式,和她过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那她也不想把自己的青春,把自己的大好年华浪费在这个吃着锅里的,想着盆里的男人身上,她不是什么圣母,她就是一个普通的,有嫉妒心和占有欲的年轻女生而已。
她和林素洁,就是李昭华的蚊子血和饭粘子,选择了林素洁。
郑青云知道,自己是个有情感洁癖的人,是不允许另一半有一丁点的二心。林素洁是陪伴了李昭华多年的饭粘子,而自己则是一滴站在李昭华手指上的蚊子血,选择了林素洁,她这一滴蚊子血就顺着他的手指一路流到他的胸口,凝结成他心上的朱砂痣。
可若是选择了她,林素洁就会是李昭华茶不思饭不想的白月光,会成为他永远求而不得的期盼。
像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还不如不要。
郑青云不是不在乎李昭华,只是她不想去在乎。
郑青云的反映出乎大皇子的意料,大皇子心中,郑青云该是个高傲又充满了占有欲的贪婪又迷人的女人。她和李昭华不可能没有什么,可为什么自己把李昭华和别的女人的纠缠摆在了她的面前,她还没有任何的表示?
若是郑青云知道大皇子所想,只怕是要冲上去对他说:“你还真是猜对了,我和李昭华之间除了互相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好感之外,就什么都没有。”
她郑青云是个拎的清的人,不会为了一颗树苗放弃一整片森林,况且还不知道这树苗是一颗参天大树,还是一颗老歪脖字树。
大皇子有些不甘心,他从小就要强,什么都要做到最好,可就算他做到了最好,最终处处还是被李昭华压一头,他这辈子都记得当年的贺寿,他准备了整整半年的礼物,皇帝只是点了头,却对李昭华那个敷衍了事的礼物赞誉有加。
从那时起,大皇子就明白了,人和人就不可能相同,有的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收到上天的眷顾,有的人从宜春生开始,一直到死亡都是顺风顺水的多,挫折少的屈指可数。
人和人之间不可能公平,他永远都不可能是皇帝严重的第一,永远都是要他向着弟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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