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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小说网 > 无姓之人,亡命天涯 > 第十九章 藏尸之地

第十九章 藏尸之地(第2页)


    终于,不久后,唐军在怛罗斯之战中被阿拉伯军队击败,从此唐朝势利东移,胡尔巴克也彻底成为阿拉伯清真国的一个城邦。

    这样,城中的佛教徒也就受到了屠杀,一批幸存者逃出胡尔巴克,他们直奔东南,一直到了青藏高原去投靠早年间追随莲花生大士去西藏传教的,胡尔巴克人的后裔,并在那里受到了优待。

    五胡教出现于我国历史上南北朝时期,当年五胡乱华中有匈奴,鲜卑,羯,氐,羌,五族在中华大地纵横多年,但最终失败,大部分最终融合在中华文明中,只有少部分逃回了故土。

    而另有一部分逃亡者并不甘心失败,他们力主整顿族民重回中原,但伴随着隋朝结束了混战统一天下,而后又出现了盛唐,五胡已经再也无力染指中原。这些人并不甘心,他们游说各部落各胡族,主张建立一个庞大的北方胡人团体,以联军的方式进攻中原。

    但是,这不但遭到了来自中原势利的打击,甚至遭到了胡人内部的清算,于是他们转为地下,逐渐形成了一个神秘的宗教,开始的名称也许并非五胡教,这个名字只是后来汉人对其组织笼统的称呼,后来也就成了他们的名称。

    后来有五胡教徒入吐蕃,与在那里的胡尔巴克族群建立了联系,并和其一起不遗余力的推动了吐蕃与唐朝的战争。

    胡尔巴克人自称是蚩尤的儿子傍尤的直系后代,他们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傍尤在北征时军队所向披靡,敌军被他打的四处逃窜,追剿残存势利,他的军队用了几年的时间一直从蒙古高原斜插向西,一直打到昆仑山脉。

    在这里,傍尤得到了创世之神流传世间的神迹。不久后,傍尤在军中病逝,他的士兵们也没有再回去,而是广泛分布于中国的从北到西这一片广阔的区域,在这里开枝散叶,繁育后代。

    而傍尤得到的神迹据说就保存在胡尔巴克佛教徒的手中,后来到底落于何处无人得知。而藏尸仪式也是来源于这个神迹,他们用这种仪式献祭,希望能得到神迹中关于创世之神的真相。

    流亡吐蕃的胡尔巴克佛教徒继承了这种仪式,他们后来开始向各地散布,比如说贵州野人坡最早时候的喇嘛庙,就是由西藏胡尔巴克的喇嘛建起来的。这种仪式就叫做胡尔巴克藏尸仪式,而举行仪式的地方,就是藏尸之地。

    实际上后期的藏尸仪式已经就是个纯粹的仪式了,没有什么切实的意义,这个宗教自称为佛教,实际上不过是被阉割篡改的教义后,形成的一种神秘的,具有自我意识的原始宗教,只是相对来说比较血腥恶心一点罢了。

    但真正的藏尸仪式或许真的就是一种针对神迹的解析,这类似于墨家所持有的真相盒子,人们相信,创世神肯定还会留下其他神迹,而不仅仅是这四个盒子,胡尔巴克的神迹,或许就是其中之一。

    而要解开胡尔巴克神迹的秘密,首先就要找到胡尔巴克城,找到他们最原始的祭台仪式。但随着胡尔巴克伊斯兰和佛教的争斗之后,这个城邦国家很快衰败,不久以后又被阿拉伯骑兵血洗,并且此时环境已经极度恶化,居民也面临缺水缺粮的局面,所以胡尔巴克很快就被废弃,不久后也就被掩埋于漫漫黄沙之中,从此再没有人见过。

    如果不是这场沙暴让胡尔巴克重现天日,如果不是刘波和朱卫国恰好偶然发现,估计胡尔巴克也许再埋千百年也照样不为人所知,用不了多久,再来一场风沙,这个城市又会被重新掩埋。

    “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整个世界考古界,对于胡尔巴克几乎没有什么认识。”唐镜明说,“即便是寥寥可数的不多了解胡尔巴克史的人,也会认为那更多的是一种传说,没有人相信真实的存在。”

    沈飞在对讲机里说到:“那么,这次我们要去吗?”

    吴语轩说到:“肯定要去啊!你当在沙漠里遇到古城遗迹是天天有的事吗?”

    唐镜明也说到:“我的意思也是去看看,当然这个还是要大家共同来决定,毕竟这不是我们此次的任务。”

    刘波若有所思的说到:“去倒是可以去,反正离绿洲也不算太远。只是有两点,第一,谁也不能绝对说那就是胡尔巴克,第二嘛,就是另有一群人也进去了,是敌是友咱们分不清啊。”

    唐镜明说到:“刘波考虑的很对。所以我建议咱们去的人不要太多,就将车队停在绿洲,咱们接近遗迹后先观察好了再进去。倘若刘波说的那些人只是一些过路的,这个时候说不定也就已经走了。”

    吴语轩也说到:“就这么滴了,带上枪,以防万一。谁不想去就说一声,留守营地。我去!”

    刘波也立刻说到:“我也去,没我带路你们找不到。”

    沈飞,闫曦,以及李宇和百里冰也都表示要一起去。

    此时,车队已经开到了绿洲,众人下车,开始安顿起来,补水的补水,做饭的做饭。又给补给车上的大水箱都灌满了水,这些水足够大家开出沙漠了。

    一切安顿收拾完毕,吩咐库尔班江和朱卫国带领其他人负责营地留守,唐镜明,李宇,百里冰,吴语轩,沈飞,闫曦,刘波七个人准备去古城遗迹。

    唐镜明本来想让库尔班江一起去的,毕竟他对沙漠以及当地的一些风土人情还是有所了解的。但库尔班江却说,胡尔巴克是一个邪恶的地方,他作为一个清真徒是不能去的。

    大家上车拿了武器,李宇,刘波和沈飞三个人每人背了一支步枪,百里冰则从车上取下了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把细长的苗刀,全长大概一米,刀型十分漂亮。百里冰将刀背在身后,立刻显露出一股英气。

    吴语轩则是腰间别了两把手枪,又在腿上绑了一把匕首,她和百里冰果然有一拼,俩人都是那种十分美丽中带七分英气的。

    李宇看了看闫曦,她什么武器都没拿,想给她一把步枪,又觉得可能太沉了,吴语轩看了出来,又向往常那样阴阳怪气的说到:“大小姐的身子,拿把大枪可别累坏了人家。”

    大小姐的称呼本来是她和百里冰互相贬低对方的,但此时她与百里冰竟然毫无前兆的亲如姐妹了,这会儿,这个称呼又转加到闫曦身上了。

    百里冰一边整理自己的装备,一边幸灾乐祸的看着,等吴语轩说完,两个人竟然还对了一个眼,相互给了一个互赞的表情。

    但百里冰终归是十分善良的,这个姑娘见过血腥,也经历过许多命悬一线的危机,但生性纯真善良,尽管和吴语轩曾经是各自不想让的对言,但也只是因为吴语轩说话极尽贬低嘲讽,如果单纯的这样对自己也许她就都懒得理论,可她却受不了吴语轩针对李宇。至于闫曦,她的闫曦的敌意也仅仅是来源于其与李宇渡过了一夜,是那种女人天生的醋海翻腾。

    于是她给吴语轩使了个眼色,眼睛看了看吴语轩的手枪,又向闫曦怒了努嘴。吴语轩是何等聪明,自然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

    于是她将一支手枪掏出来递给闫曦说到:“你,拿着吧。”闫曦摇了摇头,微笑着说到:“我也不会开枪,拿着也没用。”

    吴语轩说到:“你最好是拿着,到了古城万一有个意外,不见得谁有时间保护你。你看,这是保险,碰上危险,打开保险,然后对着目标扣扳机,简单……”

    闫曦听她这样说,也就接过了手枪,说了声谢谢。吴语轩也不回应,大大咧咧的走到越野车前,一抬腿就迈进了驾驶室,冲着众人喊到:“弟兄们,赶紧的吧!再墨迹天就黑了!我来开车!”

    刘波一看不禁仰天长叹:“上帝啊,可别让这疯丫头开,我这把肥肉都快颠散了。”但看到别人都已经上了车,也是好是叹气摇头,不情愿的钻进车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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