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后续(第2页)
周氏是女子,所以心细,她详尽的补充了一些细节处。
之后,官差点头道:“经过清楚了,现在你们说一说,那几个人的样貌。尽量说得详细一些。或者你们知不知道,他们是哪个村的。”
祝天庆因为是男子,所以他当时,也不敢老是去注意对面坐的女子。于是他最有印象的,就是转头与陈氏说话,而且打量过他们众人表情的男人。
“那人二十岁左右,因为我们是中途下驴车的,所以他不曾站起来,只看着身量不太高。
穿的是寻常的灰色麻布衣服,头上挽发髻,绑的是深蓝色的布带。
因为他转头,所以能看见脸,脸很白,很瘦,五官没有什么特色,不过面皮上有几颗雀斑。”
官差写下后,又问周氏,关于那几个妇女,以及那个少年模样。
周氏一一说明后,官差最后让两人画押,才收起了两人的证词。
中年官差道:“行了,我也问完了,你们家的情况,我也了解了。你们放心,我们县太爷清正廉洁,不会冤枉好人的。不过到时候,如果开堂,有可能会让你们去作证!”
他说这话,其实意思就是,没有把祝天庆当嫌疑犯。
原来自从村长回去后,倒是愿意刘氏去报案了。因为他本来就有些不相信,是祝天庆干的。
祝天庆这个人品德不错,为人其实没大毛病,平时挺知理的。你说他去偷钱,看起来也不像。
而且他腿脚不灵活,要真按陈氏说的那个作案时辰,祝天庆要敢偷钱一准被抓。
毕竟那是祝家人,除了祝文光,全部都在家的时间段。
后来听祝天庆夫妇说起,驴车上发生的事情,他也第一时间,就怀疑上了那个问话的男人。
他觉得要是这样,倒是应该报官,抓住那个贼人。敢偷到他们村,怎么都应该给他点颜色看看。
于是他去找刘氏,把与祝天庆的对话,都跟她说了以后,就建议她去报案。
此前,刘氏之所以找村长,是因为大家习惯了,有事情先找德高望重的村长商量。
还有就是他们离县衙有些远,想先找村长叫人,帮他们看住祝天庆那个凶人,然后再去状告祝天庆。
刘氏都打算好了,她一告祝天庆偷盗,二告祝天庆不孝不义,对她无理,三告他打伤自己的兄嫂。
结果,等村长听清楚来龙去脉,就说他们这样母告子影响不好,而且根本没有确凿证据,能证明就是祝天庆偷了她的钱。
于是刘氏手指陈氏,说陈氏说的,亲眼所见祝天庆偷的钱。
村长本来听的是祝天华口述的,他说的是,陈氏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人,看样子很像祝天庆。
这会儿,听刘氏所说,又成了亲眼所见。
于是他严厉的对陈氏道:“天华媳妇,你可要说好了啊,到底是你亲眼所见,还是只是怀疑。这要到公堂上,可容不得‘很像’这样的说法!”
陈氏其实根本就没看清楚,当时是什么东西从他们墙头过去。
当时天已经偏擦黑了,她其实只见着,一个像脑袋顶的东西,成平行状的掠过墙头。
后来发生刘氏被偷了钱的事,她又怀疑是祝天庆干的,于是就把那个傍晚发生的情况,自己给联想到了祝天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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