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曲珍姐姐,婆婆不是说……”
“别说话,安静待着!”
乳名“莲娘”的左莲衣凑过来刚开口,就被曲珍呵斥了一句。她心里委屈,只好嘟着嘴,退到了一旁。
“刽子手”把扛在肩头的鬼头刀,往地上一拄,瓮声瓮气的说:“别在我常封天面前装傻,世上没有人能逃过我的眼睛。”
常封天是幽都门的首席大弟子,他本人力大刚猛,擅使一把鬼头大刀,他的弟弟常夜天狡猾刁钻,在下毒方面很有天赋。
兄弟两人都是幽都门掌门“冥帝”公孙幽最看重的弟子,从出山开始就结伴行走江湖。这两个人仗着冥帝的宠信,在长安周边横行惯了,经常一出手就是灭门屠村,时间一长,渐渐给自己赢得了一个诨,叫做“常氏二鬼。”
俗话说“小鬼难缠”,常氏兄弟的难缠也是出了名的。
听他这么说,又不见常夜天现身,曲珍的心里有点没底,犹豫了一下,仰起脸说:“不就是血玉佩吗?我去找找。”
话音未落,曲珍纵身跃起,随手一抓,把柳风月的尸体扛在了肩头,同时大喊:“快跑!”
“想跑哪里去?给大爷站住!”
曲珍还没跑出几步,眼前闪出了一个人影。这人身形干枯,正是常封天的弟弟常夜天。
“闪开,别挡姑奶奶的路!”
曲珍亮出匕首,眼中杀机充满杀机。
“啊!曲珍姐姐!”
不等曲珍动手,左莲衣发出了一声尖叫。常封天的鬼头刀已经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怎么样,还跑吗?”
常夜天的声音听起来很刺耳,曲珍的眼里充满了愤怒。
道姑上官素雪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冷冷的说:“百鲤神卷是大明朝廷的,你们谁也别想拿走!”
话到剑到,上官素雪腾空跃起,剑锋直接削向曲珍的手臂。
“嘿嘿,就这几个江湖后辈,还敢出来混!”
徐北雁侧着脑袋瞥了一眼,嘴角浮起一丝不屑。
街面上那几个还没开始打斗之前,他已经坐回了酒桌边。
“哎,这雨下个没完,真够烦人的!”
含糊不清的抱怨了一句后,徐北雁抓起手边的酒壶,一仰头,全部喝干了,随后,他又拿起桌上的菜盘子,双手齐上,把盘子里的剩菜刮了个干干静静,一点菜汁都没浪费。
“嗝!酒足饭饱,快活神仙,哈哈!”
他提起脚边的长刀,脚底下像踩着棉花一样,东倒西歪的下了楼。
“小二,龟儿子,你给老子听好了,下次来,你要是没本事把你爹我哄开心了,老子拆了你们的招牌!”
“徐爷又说笑了,徐爷您慢点走,下雨路滑,当心摔着!”
酒楼掌柜亲自出马,连连作揖,终于是把徐北雁送了出去。
“还是你懂事,要不然徐爷赏你点东西?”
徐北雁停在店门口,在怀里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了一块黑色丝线系着的白色玉佩。
玉佩质地温润,远远望去像牛羊的脂肪一样。
除此之外,玉佩的正中央有几点刺眼的红色,这红色十分的鲜艳,看起来很像不小心滴在玉佩上的鲜血。
酒店掌柜生意做了二十多年,见识还算广,他只是匆匆瞥了两眼,就觉得这个玉佩十分的珍贵。如果他真的收了徐北雁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后半辈子也别想过安宁日子了。
“徐爷,小的孝敬您那是应该的,您老不必客气,有空您常来,二楼的那张桌子,我一直给您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