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车人麒是纯粹好奇要看热闹,可是别的这些人,却存的不是这样的心思。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侍应生领了一个大男生进来,之所以叫他男生而不是男人,因为他长得很年轻,年纪最多22或者23岁,个子不是特别高,但是身材很修长,白净,漂亮,浑身都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尤其那双黑色的大眼睛,明明是不卑不亢的模样,但略略闪躲的样子,分明就能看出一点惊慌来。
包房里这一圈的官富二代都被他惊了一下,尤其是车人麒,心说娘哎,这辈子还真没见过长这么漂亮的男的!
跟他以前见的唱歌的那些妞儿妹儿,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郑允浩坐在最里面,一声不响,但是丹凤眼明显阴沉了一下,原本松了的手指,一下子把茶杯攥得很紧,不过很快却缓缓低下了头,慢慢喝了口茶。
刚进来的男生很懂礼貌地对一桌子鞠了个躬,说:“各位先生晚上好,我是这里的驻唱歌手金在中,不知各位先生想听什么歌?”
先前那个提议要点他的男的先开腔,说:“先来一首《好汉歌》。”
一桌子的人哄笑起来,纷纷说他不厚道,也有人就跟着看热闹,就想看看这个金在中到底唱不唱《好汉歌》。
金在中像是对这样的刁难有所准备,缓缓低了头,样子像是很低眉顺眼似的说:“抱歉,我学艺不精,这首歌暂时还不会唱。”
为难他的人想对他发难,车人麒就在一边说:“你不是唱戏的吗?不如唱一段给哥哥们听听?”
车人麒纯粹是好奇,可落在金在中耳朵里,却像是在羞辱他,变了脸色,原本低下去的头更低了,沉默了有半分钟,这才道:“抱歉,我嗓子倒了,唱歌还行,唱戏却是不行了。”
车人麒立刻一副失望的模样。
原本为难金在中的人见车人麒这副模样,心中有心要讨好他,就对金在中发脾气道:“叫你来唱歌,你不会,叫你唱戏你又不会,你纯粹是来倒我们胃口的是吧?!什么玩意儿,一个戏子,矫情什么东西!”
说着,把喝了只剩小半的茶杯扔到他小腿上。
金在中像是惊了一下,抬起头来,黑色的眸子里带着点愤怒,又带着点赌气地和他对视,那人没料到金在中还敢和他对呛,正想起身教训他,就听金在中说,好,我唱。
又转头面上带笑地对车人麒说:“这位先生想听戏,不如我唱一段《黛玉焚稿》给您听。”就这么会儿,金在中已经认准了车人麒是这伙人的中心。
车人麒原本就不是轻易和人过不去的人,就点点头,说:“成,你唱吧。”
金在中原本是用包房里的卡拉OK设备唱的,现在唱戏,便只是清唱,只见他站在包房东边唱歌的小舞台上,手握着话筒,眼睑微微下垂,漂亮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忧伤来:
“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与笔墨结成骨肉亲。曾记得菊花赋诗夺魁首,海棠起社斗清新;怡红院中行新令,潇湘馆内论旧文……”
他虽长相漂亮,但是个绝不会让人认错性别的人,如今唱戏时,却是非常纯正的女声,那女声清冷宛转,清亮温柔,就跟那山上的黄莺似的,又跟泠泠的冷泉声似的,悦耳动听,缠绵哀怨,落在人耳中,只叫人汗毛都竖起来。
车人麒的奶奶跟郑允浩的奶奶、婶婶都特别喜欢听越剧,车人麒偶尔也听一听,但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虽然不怎么听得懂,但是仍是痴痴地望着他,好似不相信这声音是他发出来似的。
一旁的郑允浩直直地望着对面的金在中,细细地看他,眼神都有些炽热起来。
一时间,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整个包房中便只剩了清亮缠绵的浅吟低唱。
“一生心血结成字,如今是记忆未死,墨迹犹新。这诗稿不想玉堂金马登高地,只望他高山流水遇知音。如今是知音已绝,诗稿怎存?!把断肠文章付火焚!”
唱到“如今是知音已绝”这里,金在中显然是动了情,不仅声音小幅颤抖,眼中都渐渐湿润起来。
“好了,别唱了。”
金在中的声音戛然而止,诧异地望向对面那个一直一言不发,却突然有些不耐烦地打断自己的男人。
“人麒,别闹了,我听着烦。”郑允浩不客气地说。
车人麒向来听郑允浩的话,更何况这顿饭本来就是给郑允浩设的,听他说烦了,虽然自己还有点意犹未尽,但还是说:“哦,哦,那就不听了。”说完,从钱包里抽出几张大面额的纸币,起身走过去塞给愣着的金在中手里,嬉笑道,“唱得好,唱得真好,唱得我一身鸡皮疙瘩!下次再找你!”
金在中拿着钱,朝他勉强笑了笑,转身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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