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两个礼拜,龙一每天在家闭关磨砺琴技,顺带哄孩子玩儿,而外间,不管是娱乐圈还是网络,看起来同样也非常的平静。
龙一躲起来了,似乎王妖精暂时也对现状基本满意,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踩龙一。不过赵菲儿那边的消息,却不是这么回事。在大家的视线之外,争夺龙一的暗战,从未真正消停下来。
除了徐峻和狗腿张之外,又有两家大经纪公司也和她联系了赵菲儿要求龙一本人不许接陌生电话,所以这些人只能找她了,甚至有人拐弯抹角的找到了赵老板和郑阿姨。
这些家伙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口气大的能吞天噬地,似乎只要跟他们签约,不管踩龙一的是哪个位面的神仙大佬,现在加注于龙一身上的限制,乃至于“欺骗”“自我炒作”和“黑历史”,都不再是问题。
徐峻当然也没闲着,他的行动更加直接,似乎连谈都懒得谈了,好像认定,龙一除了托庇在他的羽翼之下,已经完全没了出路。所以连打电话都省了,直接发了一份经纪合同到赵菲儿的邮箱。
啰啰嗦嗦好几十页的拗口法律条款,看的人头晕。虽然赵菲儿没准备签这个东西,不过研究一下还是有必要的。于是她私下找了刘文辉做咨询,然后才知道,这根本就是份卖身契。
这一次,小狐狸真的算是开眼了——无耻的下限,根本就是没有下限!
单从表面上看,这份“经纪合同”和普通的格式文本相比差异并不明显,各种条件似乎都挺常规的,并不算特别苛刻。其中关于收入分成的核心条款是,龙一发一首作品,经纪公司可以提取版权收入的50%作为经纪费用,剩余部分在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就是龙一的收入。
看起来,50%的经纪费用有些高,但总体来说,还在规则允许范围之内。而且,谁让龙一现在的处境糟糕呢?谈判地位弱势,那就别怪别人落井下石。
经过老刘的指点,赵菲儿终于知道,这份将近50页的经纪合同,唯一的重点,其实并非那个有点碍眼的经纪费用,那其实是摆在明处的障眼法,最终的关键,反而是在“相关费用”这四个字上头。w章=:节&O上酷:匠网be0=^
翻遍整个合同,对于这四个字根本没有做出定义;而在协议最后,还有一条看起来很平常很套路的条款“本合同解释权在经纪公司”……
好了,这两点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这个所谓的“相关费用”,根本就是个大筐,只要经纪公司愿意,啥都能往里装!
这基本意味着,如果签了这个东西,龙一的作品,几乎就只剩下一个署名权,全部的版权收入,他自己能拿到10%都算高的。保不齐哪项费用稍微多点,龙一写首歌,可能还要倒找钱给经纪公司!
就算最终把经纪费用分成改成40%,甚至30%,情况根本不会有什么不同——分成低了,往上加费用就完了。发票这种东西,开多少都不是问题!
赵菲儿险些又被徐峻的无耻搞疯了。最终还是龙一把暴怒的小狐狸给摁住,别搭理那个吸血鬼就得了。毕竟现在的龙一,完全没有和别人对着干的能力。暂时来说,沉默就是他唯一的反击手段。
果然,几天后再没有电话找赵菲儿了,想来那帮手眼通天的经纪公司,已经知道了龙一加入文工团的消息,只能消停下来。他们在娱乐圈里确实牛B无极限,可是跟军队叫板,那是属于脑残才会做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龙一现在确实安全了,可他这一辈子,也算彻底废了。龙一所擅长的校园民谣、轻摇滚之类的作品,在军队里是全无用武之地的。
至于娱乐圈内部,没人会敢用他的作品,甚至曾经力挺龙一的竹君,也不敢多用。否则不需要谁刻意的打招呼,其他的词曲都会逐渐的疏远她。竹君并不是创作型歌手,没有新作品,天后也只能徒呼奈何……
当然,做出这种判断的时候,人都下意识的忽略了一种可能性——如果龙一敢拍着胸脯说,竹天后退出歌坛之前,的作品创作他都承包,那会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情况。
现在圈内的共识就是,流行音乐圈从此再没这人物。以后龙一就托庇在军队文工团里,老老实实写他的主旋律吧!
虽然有些可惜了他的才华,可是圈子里需要的是秩序,这远比一个两个天才更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