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锦鸿就接到了雨后彩虹影视制作公司的律师函,要求锦鸿就《水样年华》原声碟合作流产做出解释,并赔偿剧组的损失……
尼玛,三首歌的原唱歌手都没影了,这原声碟还怎么做?
接下来几天,锦鸿的离职潮依然在。虽然没有那天下午那么夸张,但是当新上任的老总坐进总裁办公室,才发现他接手的锦鸿,已经不是那个业内排名稳居三甲的行业巨头,而是一个介乎于二流到三流之间的中型唱片公司!
与此同时,就在君子竹唱片召开庆功宴,庆祝汪思宁的EP取得巨大成功的时候,一家名叫鸿瑾娱乐的综合性娱乐公司低调成立,以李晨风和刘文辉为首,当初从锦鸿离职的经纪人、制作人、歌手、行政人员……大部分都汇集到了这里。
也许是对娱乐圈内传统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弊端知之甚详,这家新成立的鸿瑾娱乐,从创立之初,就重新建构了一种“以艺人为中心”的新型组织模式。
的演艺人员和录音制作团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成立个人工作室或者专业的制作工作室,直接为艺人个人服务的辅助类人员,如助理、化妆师、保镖等等,都直接工作室名下。
鸿瑾与个人工作室交叉持股,个人工作室将经纪业务交由鸿瑾统一打理,其他的工作,工作室内部有权自行规划,鸿瑾不插手;分配方面,采取“有限竞争、总体平衡”的策略进行安排……
对于没有能力成立个人工作室的演艺人员,依然套用原来的经纪业务模式。至于其他行政类的事务,则由公司统一的行政法务等部门执行,这一块的费用,由公司向工作室提取的经纪费用中统一安排。
这种新的业务模式,给了演艺人员足够的个人自由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纪人过分压榨艺人的弊端,而且保证了共享,确保内部处于一个基本公平基础上的良性竞争氛围,也能统一协调公司下属的各位演艺人员不至于档期冲撞,对外还是以一个完整团队的形象出现。
接着,夏子煜发出微言,宣布开始筹备个人工作室,并公布了与周素的婚讯。
……
汪思宁专辑大获成功,以及鸿瑾的成立,算是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以唱片公司为核心的传统唱片业商业模式,开始走向崩塌。
大家终于意识到,唱片公司在音乐产业链中的位置,已经被经纪公司、个人工作室乃至数字音乐平台,彻底分而食之,一个个看似规模庞大充沛的唱片公司,实际上就是一只不堪一击的泥足巨人。
锦鸿的垮塌,同样只是一个开始……
很快,发端于锦鸿的地震波,开始渐次传递到了信达和同威两家巨头,以及为数更多的中小型唱片公司。
经纪人带着艺人出走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一个个以明星名字为标示的个人工作室,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个人工作室,似乎已经成了证明明星行业地位的一个标配。如果到现在还没开始筹建个人工作室,那就意味着你咖位不够,连谈合同的时候,似乎都矮人几分。
变革的到来如此突然,发展又如此迅猛,这让唱片公司的老总和股东们傻眼了。
他们后知后觉的发现,失去了有召力的艺人,自己现在除了抱着一堆很难变现的歌曲版权,似乎已经没有啥有价值的资产了。目前还死守在公司的,基本上都是些没啥前途的歪瓜裂枣,或者是根本没办法出道的练习生,这尼玛怎么办?
表面上看,版权是唱片公司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武器。但闹独立的艺人也不是傻的,他们可不准备掏出大笔的真金白银,从唱片公司买回自己的歌曲版权。
所以,一些看准时机的大牌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私下里一通合纵连横,将绝大多数已经出走、或即将闹独立的歌手们串联起来,结成联盟,委托律师团,开始协调行动,跟唱片公司讨价还价。
大多数情况下,歌曲的版权都是唱片公司与歌手共享的,谁都无法单方面处置。在这样的背景下,唱片公司还真不敢漫天要价,否则歌手真的一咬牙一狠心,老子豁出去歇一年,你抱着那些无法变现的版权去生孩子吧!看谁死的更快!如果这种事情成为现实,那这版权还真就一文不值了。
谈判进行的很艰苦,而且这绝不是短时间内能谈成的事情,比的就是谁更有耐心。
但是很显然,,唱片公司是绝对的弱势一方。因为他们没有时间的主动权,他们手中能够取得收入的基本已经枯竭,却每天还要支出巨额的成本,维持一个庞大的公司架构,如此坐吃山空之下,继艺人们造反之后,股东们也该造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