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秦放早就目瞪口呆,自己竟真的穿越千年,来到齐国雍凉,还有幸得知卿相隐匿秘闻。他翻身下床,一把推开那紧闭的门扉。日光照射在他脸上,暖洋洋的。放眼望去,落日残霞,轻烟老树,一点飞鸿影下,青山绿水,白草红叶,到处郁郁葱葱,那山峦之下耸立着密密麻麻的建筑林,人潮涌动,即使是再大的片场,也无法复制的恢弘场景。自己真的置身与千年,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齐国。
“这竟不是梦,多少历史学家为了研究齐国历史,辛苦半辈子也只能从那帝王的陪葬物品中,研究出些许眉目,而我竟有幸得见,实在是千古奇观。”秦放移不开眼眸,简直欣喜若狂。雁南寻默不作声,看到男子衣着古怪,再加上言语疯癫,他便心下起疑,男子究竟从何而来。
“南浔,我真的太高兴了,日后我一定把齐的历史研究透彻,你既是古人,还望你悉数告知,我以后编排成书,当载入史册。这可比干那些挖坟掘墓的事好,天天在底下工作,不见天日的,还研究不出什么名堂。”秦放喜形与色,揽着雁南寻的胳膊,顿觉得坐拥天下之感,若他能将大齐历史研究透彻,回到现代发表学术论文,还不名垂千古,成为另人敬仰的考古学家。
雁南寻皱眉,看着揽着他的秦放想入非非,觉得诡谲异常,不由打断道:“你是说你是摸金校尉?看你年纪轻轻为何做哪倒斗的事,惊扰先人不说,实在是有损阴德。”不觉离他一尺之遥,一双美目充满恐惧,戒备的望着他。秦放这才发觉方才自己一时得意忘形,竟将自己跟着考古小队的事说了出来。只是现代的挖墓是为了学术研究,古代挖掘坟墓多为不义之举。
“南浔,你误会了,在我的家乡挖坟掘墓这等行为是一种职业,不是什么不义之举,我就是专门研究那些古人的衣食住行,和帝王将相的历史。”秦放再次揽着雁南寻,只觉得他身子软软凉凉,很是顺手,皮肤也是吹弹可破,天然去雕饰。可比现代那些妹子为了追求漂亮……强太多了……。雁南寻发窘,想要挣脱确是被他紧紧的拥着,身上传来的体温,提示着他确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没想到公子的家乡如此奇特,竟然把盗墓当做正当行业,想必公子在那里生活定然时刻提心吊胆。”雁南寻脸颊被晚霞染的胭红,幽幽道。
秦放不由呆住了,他从未注意过同性,为何看着雁南寻总是觉得口干舌燥。“南浔,总而言之我是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来的,那里施行民主制,没有齐国这么多繁文缛节。人民安居乐业,没有战争和杀戮。”
“世间怎会有如此乐园,怪不得公子天性洒脱,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才造就公子性情。方才误会于你,还望公子见谅。”雁南寻虽是不解,但见秦放纯良无害感觉心里有个地方开始抽搐。
此后秦放便借着人生地不熟之由,与雁南寻同住在这竹屋里。竹屋地属偏僻,又在深山里,只闻得鸟雀啾唧,夜枭愁绝,寂静异常。雁南寻性子极静,每日除了看书,便是拿着酒壶,扶膝斜座,望着那堆满乱草的坟茔,不停的饮酒。他知道的极多,天文地理,治淬医卜,外家兵刃涉猎范围之广泛。简直让身为现代人的秦放瞠目结舌,怀疑他是否脑子里装着一台电脑在运算,简直就是齐国活的百度百科。
一日湖光滟滟,秦放正往溪边抛掷莲子,想着采些新鲜的莲子给雁南寻吃,他总是饮酒,日久久了可不妥,得设法让他戒酒。忽闻马蹄声渐近,一外表粗狂的汉子,策马而来,直往雁南寻那竹屋奔去。秦放也捡起地上的莲子,光着脚也跑回竹屋。
果不其然雁南寻已经醉态可掬,扶膝斜着坐,面颊染上潮红,好不醉人。本是失神的眸子,看到那大汉却是一亮。“天龙,你来了,这次可是带了什么好酒。”雁南寻微微一笑,那一笑似春月的柔波,吹散一池波纹。
秦放顿时身子发软,双耳发烫,手里的莲子也都不知不觉滚落在脚下。他不知一个男人的微笑竟也可以这么迷人。
那大汉呵呵一笑,附和着:“自是带了,燕公子嘱那里敢忘。”说罢摸着腰部见一只鹿皮的皮囊,上面挂着红色的流苏。扔给雁南寻,雁南寻伸手接住,打开那酒塞,顿时溢出浓烈的酒香,不失为佳酿。正欲饮用,却被一只手闪电般抢走。
“南浔你不可再饮酒了,小酌怡情,多饮伤神,我识你这段时间,你日夜不停的饮酒,我看着着实难受。”秦放从新把那酒塞塞住,扔给那大汉,没好气的剜了他一眼。
雁南寻一怔,呵呵的笑了:“那边依阿放,不喝便是了,莫要动怒啊。”含笑应承。
那大汉看着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秦放:“你是何人,穿着如此古怪,莫是流窜来的难民。”眼里尽是鄙夷之色。
秦放本就对这大汉不满,见他言语顶撞,也不甘示弱。“小爷这是时髦,你看你穿的粗布麻衫,一看就是山野村夫,还说我是难民,我看你才是难民。”恨不得一口唾沫星子喷死他,仗着自己块头大,盛气凌人。大汉一时语塞,没想到这小子口齿伶俐,便看想一直笑而不语的雁南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