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哈佛问学期间一共在四个美国的档案机构里进行研究。它们分别是艾森豪威尔、肯尼迪、约翰逊三个总统图书馆和国家档案馆二馆(我还曾到位于德克萨斯州CollegeStation新落成的布什图书馆参观过)。关于美国国家档案馆,这个集子里有专文介绍,就不赘述了。这里要讲两句的,是美国的总统图书馆。
美国的总统图书馆是美国档案保存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们通常分为两部分:博物馆和图书馆。博物馆展出总统生平事迹,一为纪念,二为进行“传统教育”,所以馆址都选在总统的出生地或与其生平事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地方。图书馆,则与我们想象的迥然不同。它实质上是档案馆而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图书馆,主要保存总统任期内与总统形成直接关系的大部分文件,供研究者查阅利用。美国的总统图书馆是私人性质的。它们一般由一个与卸任总统有关的理事会或基金会筹建。馆舍自然是名家设计,色彩纷呈,内容则完全取决于总统的个人风格。
美国目前已建成的总统图书馆共有11座。不过就其性质而言,这十余座图书馆中有一个例外,就是尼克松图书馆。由于水门事件,倒霉的尼克松不仅被弹劾下台,其在任遗产——大量文献资料也被国会褫夺“充公”,归国家档案馆管理。如今尼克松图书馆虽仍算得上加州一个名胜,但却多少是“徒有其名”了。
总统图书馆的创立,始于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时期。1946年,罗斯福总统图书馆落成。它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用很快就得到了证明。美国国会于1955年、1978年和1986年先后颁布了三个有关法案,使总统图书馆体系最终完善起来。其中1978年的总统图书馆法案明确了这样的原则:凡总统任内的文件,包括宪法,法案以及礼仪上的文件,都属于美国政府的财产,应由总统图书馆收藏并被利用。这就在根本上取代了传统的关于总统文件是私人财产的观念。
无疑,按照这样的理解,凡能走进总统图书馆的人,便有机会也有权力接近总统的历史活动甚至隐私。对于历史学者说来,尤可宝贵的,是在中可以比较清晰地窥见围绕总统所进行的决策过程。
在美国,没有档案30年解密的法律规定。这意味着所有档案在理论上都是公开的。但事实上,这对任何国家说来都不可能也做不到。涉及国家安全的档案当然要保密。涉及个人隐私的更不可能随便披露。这在美国同样有严格规定(凡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一般都有当事人规定的解密年限,比如说30年,50年,甚至更长)。
同美国国家档案馆一样,美国总统图书馆的档案,也分三个等级:秘密(Confidential);机密(Secret)和绝密(TopSecret)。但对于可否提供利用,其审查权在总统图书馆。他们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作出选择。然而,在总统图书馆,研究者们还是能接触到大量的曾经是秘密甚至是绝密的历史档案——当然今天它们都是解密的。
对于今天仍不能公开的档案,总统图书馆也同美国国家档案机构做法一样,在复印件上遮掩掉不宜公开的部分,其面貌颇似我们所称的“开天窗”;或将整个文件抽出,代之以一页“说明纸”,置于前后文件中。在这页“说明纸”上,注明着被抽出文件的题目和根据何条法律或规定抽出该文件的理由。其实,在同几个总统图书馆的档案专家交谈中,我已经了解到,藏于各图书馆的相当多的档案已经应该解密,只是这项工作量大而浩繁,各图书馆拙于人手短缺,来不及操作。由于克林顿总统主张大量解密历史档案,总统图书馆的开放程度可能会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