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篇(第2页)
居同野只得道:“他算了,估计也害怕。你去找个可靠的人去,我来拦人。我可警告你,在他面前别乱说话。”
“乱说什么话,我乱说什么话了?我什么时候乱说话了。”曾响不明所以,还叽叽喳喳的问个没玩。居同野心烦,踢了他一脚,鞋底在裤子上印了个脏兮兮的泥印子,曾响如要被砍腿了般跳得远远的,生怕再挨一脚。
分尸案是大事,居同野想临近衙门不会不重视,他既不敢看尸体又束手无策,便在一旁站着驱狗撵猫顺带赶人,有群狗怎么都撵不走,撵着撵着,便看见沈吟溜溜哒哒地来了,一蹦一跳的还吃着馒头。
野狗中有一只抬起头摇摇看了一眼,和沈吟四目相对,那眼神中什么都没有,心中难免又疑又怕,怕这一步铤而走险走到岔路了。见沈吟盯着眼神不移,他呜了一声,召唤狗子狗孙,一并走了。沈吟这才满意地移开视线。
“你们两个跑出来做什么,也不叫上我。”沈吟一来便不由分说地怪罪,唇红如饮血,愈发显得小脸白腻。
断肢上满是红到深黑之血,倒像是那血都被他一饮而尽,只剩最后一滴还要仔细涂抹在唇上。
居同野认为沈吟会害怕,故而以身挡着不叫他看:“没什么你快回去吧,别出来。”
沈吟是何等人物,这些日子以来致力于把居同野吃gān抹净,垫着脚尖伸长脖子瞅,脸色如常,听不出波澜起伏,口中把馒头嚼得绵绵作响:“碎尸?人尸?”
居同野瞧他还是一副妄想掺一脚的好奇模样,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果然是个疯子,寻常人见此场景早就唬得退避三舍,他倒好,不仅兴致盎然,还兴致盎然的边吃边看。居同野只得无奈道:“是,你还是先回去吧。”
“我回去什么!给本官让开。”沈吟陡然一凶,推开居同野。他想走,居同野还真拦不住。
居同野越是了解沈吟,越是发现这人棉里藏刀非同一般,他那从军的说法似乎是真的,否则胆子怎么会如此出奇的大,脾气上来敢光脚踢十头牛。
人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居同野担心他吐,还得跟上去伺候,也好在他不适时及时带他撤离现场。
然而沈吟的泰然还是超出居同野的预期,沈吟先是站着看,继而俯下身看,最后蹲着看,眼里看着嘴里还吧吧唧唧不断兀自咀嚼的欢快。单单是看就算了,沈吟居然趁居同野不备,捡起旁边的木棍子乱搅一通,把团在一起的碎尸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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