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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小说网 > [七五]我的危险妻子 > 第53章 对峙

第53章 对峙(第1页)

    郎中的医治甚优良,范县令虽然还是鼻青脸肿、哎呦哎呦痛呼个不停,但总体来说,暴打过后的伤势,已缓和了很多。

    地方|官|僚,在衙役的扶持下,一瘸一拐,甚为滑稽地回到了被告的位置。

    “来人。”

    “在!”

    “给本县来碟酥脆美味的小点心,缓和缓和本县受伤的小心灵。”

    “……是。”

    小点心端了上来,搁在县太爷手边。

    县太爷肿胀着个熊猫眼,一边嚼吧着零食,一边与状告自己的林毅、罗老爹讲道理。

    “堂下原告,你刚刚暴打本官,这仇,本官记下了。”

    “以武乱纪,公堂之上袭击朝廷命官,按大宋律,该拖出去刑杖六十。”

    “这六十刑杖,本县如果要现在给你赐下去,纵然府尹大人,也无法阻拦的,因为合法合理。”

    “但——”

    转折。

    吧唧吧唧,满嘴生津:

    “本县虽然饭桶了些,庸官却不等同于恶官。”

    “六十刑杖,本县现在不罚你。”

    “六十刑杖,你若捱不过去,断了气。仿佛本官满肚子坏水,故意刑死你,让死人无法与本官对簿公堂似的。”

    “你告本官诬判林欢,本官允你告,许你告。”

    “左右在林欢一案上,本官尽职尽责,依法判刑,良心无愧。”

    胖手潇洒一挥:

    “堂下,继续吧!——”

    原告的青年义愤填膺。

    被告的县官坦坦荡荡。

    两方都恃正义。

    两方都据道德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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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牟重案,第二轮堂审声势浩大。

    吸引得中牟县当地居民,万人空巷,尽来围观。比肩接踵,熙攘拥挤,乌云似的,乌泱泱大片大片。

    秋寒的空气仿佛都被挤热了起来。

    原本群情澎湃、起哄阵阵。

    可堂审的撕逼进行到这里,围观群众,连站哪一队,该附和哪一方造势助威,都摸不着头脑了。

    一头雾水。

    一脑糊涂。

    原告的林毅、罗老爹。

    被告的县太爷、县衙。

    两方仿佛都是良善的、正义的。

    *

    至于开封府的态度……

    开封府:哦呵呵。

    开封府什么大场面没见过。

    法邸重器,几十年来,主持公道,尽忠职守,维持王朝宏观层面的太平秩序,经办的刑案,都数千近万了。

    什么重案、谜案没宰过。

    会怯场这盘???……

    笑话!

    扑朔迷离是吧?

    善恶难辨、忠奸难识是吧?

    那就按程序走!

    严格落实律法程序,踏踏实实把程序走到最后,看哪方还能站得住脚!!!

    “你们继续。”

    “你们两方,各有各的利益立场,各有各的行为动机。”

    “罗家父子一方,乃为了维护家门清誉。”

    “若败诉,不成。死囚斩亡,罗家终生都会蒙在儿媳不贞,之污名的阴影下。”

    “县衙一方,乃为了维持林欢一案的原判。”

    “若败诉,不成。则会面临着误判良民的重罪,范县令乌纱帽,被包府尹摘了都可能。”

    “两方都不能败。”

    “两方所言,俱言之凿凿。”

    “然而究竟,人口所言出的信息,乃观点,而非事实。”

    “你们都想把自己的观点,变为世俗公认的事实。”

    “可以啊,那就证明出来!——”

    开封府威势滔天。

    剑拔弩张的两方,皆恭恭敬敬、低眉顺眼。

    “师爷,法理大堂下,所有他们的逻辑对峙,通通俱表,详实记录下来,成立专门的卷宗档案!”

    “学生遵命!!!”

    师爷统筹书吏,全副开动。

    *

    法理大堂之内,众目睽睽之下,气氛烈烈凛然。

    范县令到此时候了,竟然还在嘴里嚼吧着零食,无愧于中牟百姓,暗地里给他起的赫赫大名——饭桶玩意儿。

    饭桶的胡子随着咀嚼的动作,滑稽地一抖一抖。

    挑衅曰:

    “原告林毅,您先请吧——”

    “证明出来,死囚林欢乃无罪,乃清白。本县乃误判,甚至乃诬判。”

    原告林毅,很冷静地回击,慷锵有力:

    “在法理:谁主张,谁举证。”

    “行为人没有证明自己没有犯罪的责任,证明行为人有罪的责任在于刑|狱|机|关。”

    “当初是中牟县衙,发出官兵,拘捕了林欢,把其打入死牢。”

    “中牟县衙认定林欢有罪,那么按照逻辑,应该是中牟县衙,有证明林欢有罪的责任。”

    “而非我等鸣不平的百姓,有证明林欢无罪的义务。”

    围观的民众宛如墙头草,风往哪吹就往哪里倒。

    见青年一介布衣而已,跪与堂下,与官|员辩法理,才思竟能达如此高水平之犀利、如此之振聋发聩。

    顿时如沸水炸锅,叫好大片,浩浩荡荡,排山倒海。

    饭桶县令,斜一眼那些个跟风起哄的乌合之众,暗暗不屑,不慌不忙,不乱不骇。

    为官者,云淡风轻,四两拨千斤。

    “尔适才所言,确实不错。”

    “中牟县衙,作为拘捕林欢的刑狱机|关,有着义不容辞的、证明林欢有罪的责任。”

    “而鸣不平的百姓,没有证明一个良民无罪的义务。”

    话锋斗转:

    “——但那是建立在,林欢尤乃嫌疑人,尤未彻底定性为罪犯,案件审判结果还没有通过刑部审核的基础上的。”

    “如今,林欢案早已封档结案。”

    “早已上报给了刑部,审判结果,也已经通过了刑部的审核。”

    “林欢为了谋夺人|妻,而谋害人夫。这已经成为法理上的铮铮记录,为刑部档案所承认。”

    “本县已经按律法、走程序,向刑部俱表,证明了一回。”

    “哪里还需要,再向你等草民重证?”

    “——刑部审核的通过,即死囚确实重罪、确实该斩的最好证明!!!”

    神仙打架,思维作刀,脑力狂飙。

    围观的百姓,大半辈子埋于市井,庸俗平寂惯了。

    哪里经历过如此精妙绝伦的逻辑对掐?

    个个儿目瞪神痴。

    个个儿振聋发聩。

    信息轰炸之下,瞠目结舌,脑子都快跟不上转了。

    面面相觑,猴儿似的,你挤我,我瞧你。

    “二婶子,县太爷和老罗家,他们俩方,当着开封府的面,在掐些什么,你听懂了么?”

    “俺个老婆子哪里听得懂哟……”

    “俺老婆子只看到,他们的唾沫星子,在满公堂地喷。”

    “给猎户射箭似的,嗖嗖嗖嗖嗖嗖!……”

    一寒窗多年的书生,目紧紧凝于公堂战局,点评曰:“唇枪舌剑。”

    “怎地,唇舌竟还能作枪剑?……”众白丁纳罕。

    “哪里是拿唇舌作枪剑哟,他们是在拿脑子作枪剑!”

    大场面现世,人堆里挤着看热闹的一讼师,惊佩地感叹。

    “别老往玄乎里说,接地气点,怎又脑子作了枪剑呢?!”众惘然惊问。

    看热闹的讼师:

    “哪里给你们玄乎了嘛!”

    “脑子是人体上最好使的枪剑了!比拳头里握着的枪剑,还要更锋利!”

    “公堂对簿,交锋对峙。”

    “你看他们那些个官爷,看那两个竟敢跟县官对撕的罗家父子。”

    “到了他们那个高度上,就没有手握刀子冲锋的了,全都是拿脑子作刀子互捅。”

    “今个儿堂审现场,就是互捅战场。”

    “被告与原告,哪一方在法理上被驳倒了,哪一方就败诉,就等同于被捅成重伤,绝无好下场。”

    “吁……”

    众被讼师讲说得心惊肉跳,咋舌不已。

    这年头教育并不普及。白丁之众,大字不识一箩筐。

    猴儿似的,熙攘拥挤着,围观公堂内上演的激辩,云里雾里,只觉厉害,实难听懂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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