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2(第2页)
我仰首而笑,接过来唱道:
“依依的身边还有位女郎,名字叫做洵洵,他们都传说她的笑容,看了一生爱不完!”
程剑书似有被陶醉状,未等我弹完过门,他便示意接下来的由他唱。我和叶洵在一边笑着,一段乐曲响过之后,程剑书不错过节拍地接着唱道:
“依依洵洵,美丽的女郎,教人真爱恋,我的心,你们可知道,日日夜夜在等待!
依依洵洵,神密的女郎,踪迹何处寻?
我的爱,永远在流浪,何时才能找到你?
依依,美丽的女郎,想你又念你!
洵洵,神密的女郎,爱你又恋你!
依依,……洵洵,……
日日夜夜在等待,何时才能找寻到?
依依,……洵洵,……
………………”
歌声在高亢中结束,我继续弹着这首歌的结尾曲,当最后一个音“嘎”然而止时,只听叶洵立刻兴奋而激动不已地大喊了起来:“太妙了,简直妙不可言!”
我拍了拍吉它,骄傲地说:“这是我们漂亮的嗓子和敏捷的思维结合在一起所形成的艺术瑰宝。听我说,你们应该去把歌声录下来,做成音频文件,贴到网上,说不定能大红大紫呢!”
“我们都可以当歌星了,这首歌可把你们这两位妖精赞美了一通,要知道,我本应该赞美我自己的。”程剑书故意说道,那表情真教人开心。
“啊,对了,”我立即接过话来,“我们再一起唱一首齐秦的《北方的狼》吧,让老掉牙的歌重新焕发光彩,同时也可以好好地恭维恭维你。”
“我晕!你居然要把我形容成狼,真可见你们的心有多坏了。再说,你要形容也得找个新歌嘛,怎么老用老歌开玩笑啊?我今年还小呐,不记得那么多老歌!”
“你真是不知好歹,”叶洵开怀而笑,大发言词,“北方的狼代表一种潇洒的、与世抗争的、有胆略的人,歌里唱的不是一只狼,而是一个人,一个勇士。至于比较新的歌嘛,周杰伦的《威廉古堡》倒是正好可以形容你!”
“你太残忍了吧?好在本人有改词的能力,可以尽情地赞美自己。再说,《威廉古堡》也老了,能不能不拿老歌侃我啊?”
我禁不住笑意深浓,似这般放开来痛痛快快地说笑,自从认识秦欣海以后还是第一次。今晚的我,似又恢复了中学时代的顽皮,心境仿佛又产生了未泯的童心。如果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如此轻松无忧地开玩笑,那该有多好!然而可惜的是,并不是每天都能够这样的,一个人虚伪的时候还是远远多于将一切敞开的时候,世界是如此,独善其身早已是不可能。况且,我还有演戏的计划呢,对郑之凌演。
想到郑之凌,我低头不语,抱起吉它轻轻弹起了舒伯特的《小夜曲》。叶洵和程剑书没再说话,仿佛都在凝神倾听,偶尔,他们会一起跟着吉它轻轻地哼唱一段,琴声优美,歌声温柔,这种令人迷醉的意境简直宛若天堂,非人间的!
夜静极了,基本已经没有学生在外面走动了,只有我们三个依旧置身于这个柳影依依、月光朦朦的诗一般的夜晚,弹唱着一首专门描述夜晚情趣的音乐大师的盖世之作。
“我要陶醉在你的琴声里了。”叶洵低而有情地说。
“真的很好听。”程剑书说。
“你们知道吗,”我微然一笑,“我也陶醉了,陶醉在你们俩的歌声里了。”
小夜曲一遍遍地从我的指尖滑出,寂静的夜晚仿佛有一汩清泉流过,连那看不见的星星也在倾听这支清越的泉水般的乐曲。我们三人都变得很痴,似乎都已陶醉,陶醉在这支曲中,这段歌里,陶醉在这片泌人心田的夜色中。小夜曲已接近尾声,我将结束曲段的节奏变缓了半个拍,在一阵渐渐变轻变低的弹奏中,我结束了这支曲子。
良久,我们没有出声。又是良久,叶洵才如从梦中悠醒般地发出一阵叹息:“多醉人的音乐呀,真想听一辈子。”
“可是,你们知道现在几点钟了吗?”程剑书说。
“哦,马上十二点了!”我看了看表。
“我们赶快回宿舍吧,要熄灯了。”程剑书站起来,似有恋恋不舍之意。转向我,他说,“罗依,改天有空去‘金冠’跳舞好吗?白天来,不设最低消费,我给你几张代金券,你和叶洵一起去,保证不让你们花钱,好不好?”
我微微地笑了笑,似有一份苦味。拿起吉它,我随他们一起沿着石板小径向外走去,低叹一声,我朝程剑书投去一个不置可否的笑容:“要我再踏进那个地方吗?”
“那又怎么样?你光明磊落,自由地像空气一样,为什么不能去呢?”他说着,他伸手到怀里取出了一叠代金券,递给我,“我恭候你们的光临,到时候我会请你们俩跳国标,一展我们的舞姿。”
我看了看他,接过了代金券。是的,他说得对,我是一个自自由由的人,哪里不可以去呢?叶洵却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她的目光引发了我内心深处的一个深深的隐痛,这些代金券像一个向导,会带我去见到那个冷若冰霜的郑之凌!
“我会去的,”我坚定地说,“到时候我们一定合作跳拉丁舞。”
“这太好了。”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到了女生宿舍楼前,叶洵拉着我对程剑书说:“我们到了,先回去了。”
“再见。别忘了,我们三个要合作拉丁舞的。”他说。
“不会忘记的,”我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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