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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在楼下把店门打开了,一个人坐在柜台前面,那样子有一股子与生俱来的她就是这家店铺老板娘的意思。
当然嘛前提条件是我是这儿的老板。
我叼着三明治下楼,趁着林鹿没注意,偷偷绕到了她身后,一把搂住了腰,林鹿哎呀了一声道:
“别闹,看东西呢。”
我顺势一看,林鹿手里面拿着的是一张a4纸大小的寻人启事,彩印的照片,重点是下面特大的字迹写到找到人或提供有用线索,奖金200万。
“这年头有些人的命就是值钱。”我脑袋一抽,说了一句没经过大脑的话。林鹿扭头看了我一眼,道:
“那我要丢了,你可以花多少钱来找我。”
又他妈一送命题,我是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子,赶紧做了一个发誓的动作道:
“要是你,把我这条命卖了,都得把你找回来,不过我怎么会把你弄丢呢。”
林鹿似乎对这个答案挺满意的,冷哼哼的笑了一声,随后让我看那张寻人启事,道:
“今天早上来的时候,满大街都是发这个的人,这小姑娘还挺好看的,20多的年纪,可惜了。”
我顺手接过了那张寻人启事,不过打眼一看,就觉得有点眼熟,不过迷迷糊糊的没想起来,正好白孟臣下楼准备回家,看见我手里面拿着的那张寻人启事,看了一眼,紧接着,哎哟**了一声。
“大……大哥,这……这不就是。”
白孟臣好像要说些什么,但是这舌头却打起了结,我听到这话又看了一眼那照片,立刻想了起来道:
“这娘们我认识。”
“你再说一遍,认识谁?”林鹿两颗眼珠子冒火,看着我道。
实话实说当时我就离死亡只差那么一点点,幸好脑子转得快,我指着这照片,把昨天所发生的事情通通和林鹿说了一遍。
这郑展是一个纹身师,喜欢在猪身上纹身,纹完身之后把一整张猪皮给活剥了,挂在墙上,最主要的作品就是他的女朋友,寻人启事上面的这个人。
“这人是个心理变态吧。”林鹿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出于她的职业特性开始推理,起了整件事情。
其实我们两个人的反应也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一点寻人启事上面的这个女孩子的消失和郑展有关。
最重要的是昨天晚上我听得很清楚,楼上有女孩子的惨叫的声音,可是进门一看却什么都没发现。
“你们两个先聊着,我准备准备要回去写代码了。”白孟臣在我们两个人沉思之际,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我忍不住眦了他一下,让他快滚。
可是我脑袋当中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从抽屉里面掏出了一个小号的超小型摄像头递给了白孟臣。
买这东西倒不是因为我变态,而是因为我这地方太乱,经常有个佛爷扒手的,所以准备买个小摄像头装门口,防贼,不过因为这一段时间太忙所以就把这东西扔店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