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没有指出的必要,因为这一点并不适用于类似卡尔·亚斯伯那样的尝试(见其著作《世界观的心理学》),而且也不适用于克拉格斯的《性格学》,甚至从出发点就与我们不用的研究。当然这里没有必要对它们进行批评。
对于这种东西,韦伯曾经写过的一部大作《经济与社会》中论述了“宗教社会学”这一节。他不仅没有完成这部作品,而且没有真正令人满意的弥补这一缺陷。
许多年前,一位著名的精神病专家向我说过同样的这个观点。
在围绕本论文而积累起的浩如烟海的文献里,我所能列举的仅仅是几种最具体的批评:(1)F.拉舍法尔:《加尔文主义和资本主义》,“国际科学、艺术、技术周刊(1909)”,第39—43期。我答复的文章是:《对资本主义精神的反批评》,“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档案(图宾根)”,XXXI。1910。对此,拉舍法尔也做了回答:《再论加尔文主义和资本主义》,1910,“国际周刊”,第22—25期。我做出的最后答复是:《最后的反批评》,“档案”,XXXI。
在这本书中,我并没有收入同拉舍法尔没什么好处的论战中的材料,只是以我的反批评为依据增订了几条补充性的参考材料,并且试图通过增加新的段落和脚注来防止未来或许会出现的误解。(2)W.索姆巴特的《资产阶级》(慕尼黑和莱比锡,1913。英译本标题为《资本主义的精华》,伦敦,1915)。(3)最后还有卢卓·布伦塔诺的慕尼黑演讲,题为《资本主义的发端》,附录Ⅱ,发表于1916年。后两位作家进行了一场与我的争论还要剧烈的争论。布伦塔诺对索姆巴特所著的《犹太人和经济生活》一书的批评,在我看来虽然有一些可取之处,但是即使避开布伦塔诺不提,似乎也不能理解犹太人问题的真正实质,这也十分有失公平(本文中并没有提到犹太人问题,以后论述《宗教社会学》一书的后半部时再进一步讨论)。
虽然例外的情况不会经常发生,但是我们却可以用下面的事实来解释:对于一支工业劳动大军的宗教倾向来说,首先它自然与该工业所在地的宗教倾向相一致,其次才与他们家乡的宗教倾向相符。这样一种情况常可以改变某些与宗教信仰的统计数字有关的第一印象。例如,有关莱茵各省的数字。此外,如果希望数字具有结论性,那么则必需其中的各个行业仔细分清。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那么“企业主”这里就会在同一段时间里招收特大雇主和个体手工业师傅。特别是对已经发达到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来说,尤其对其中大批无技术的低层工人来说,宗教昔日的影响现在已经消失殆尽了。这一点后面还会提到。
我有一位学生研究了巴登的宗教统计资料。到目前为止,这是我们在这方面掌握的最完整的资料,可参见马丁·奥芬巴赫的《宗教与阶级》,“针对巴登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经济状况的研究”(图宾根和莱比锡,1901),《巴登高校政治与经济学论文集》。以下当作例证的事实或数字都属于这一研究成果。
见舍尔的《展示天主教的进步原则》(维尔茨堡,1897)第31页和V.赫特林《天主教进步原则和科学》(弗赖堡,1899)第58页。
举个例子,以下是1895年巴登就可征收资本利润税的资本统计;
每1000名新教徒约征收954000马克
每1000名天主教徒约征收589000马克
从此得出,犹太人大大地超过了其他人,他们每千人就拥有四百多万马克。(具体细节可以参看奥芬巴赫的书,第21页)
这里可以就此与奥芬巴赫论著中的所有观点进行对比。
奥芬巴赫在其著作中,也就此提供了一些有关巴登的更为详尽的证据。
1895年巴登的人口构成情况如下:新教徒约37.0%;天主教徒约占61.3%;犹太人仅占1.5%。然而,比进行义务教育的公费学校更高级的学校中,学生的成分情况如下:
在高级文科中学里,新教徒:43%;天主教徒:46%;犹太人:9.5%;在文科中学里,新教徒:69%;天主教徒:31%;犹太人:9%;在理科中学里,新教徒:52%;天主教徒:41%;犹太人:7%;在普通中学里,新教徒:49%;天主教:40%;犹太人:11%;在高级私立中学里,新教徒:51%;天主教徒:37%;犹太人:12%。
以上这种情形在普鲁士、巴伐利亚、符腾堡、阿尔萨斯—洛林和匈牙利也同样存在(见奥芬巴赫著中的数字,从16页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