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春天,是国民党司法机关审判汪伪汉奸的高潮时期。伪府头头都关在苏州道前街高等法院看守所里。古城苏州,一下子特别热闹起来,旅社、茶馆生意格外兴隆。
在押犯人的家属除探监外,免不了要进行各种花样的幕后活动,走门路,拉关系,送礼钱,说人情,请律师……忙得不亦乐乎。
各地新闻记者云集,报纸天天有特大新闻。对汪精卫、陈璧君的揭发更是连篇累牍,很多罪行,鲜为外人所知。
各大报纸公布了高等法院对陈璧君的起诉书:
被告陈璧君是已故汪逆兆铭之妻,曾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中日战争发生后,随同汪逆前往重庆,民国二十七年秋间,汪逆勾结日酋近卫文磨秘密主和,与汪逆潜离重庆前往河内,派陈逆公博至香港发表艳电,响应近卫主张之和平三原则,旋与汪逆由河内经香港转往上海,至二十九年三月间在南京组织伪政府公然反抗中央。其时汪逆任伪主席,被告任伪中央党部执行委员、伪中决政治委员会委员,终汪逆之年被告无不从旁赞助。观于其组用“明’’(指汪)、”崖”(指被告密码)字样为与各方通讯暗号,是其与汪逆并肩主持,把握实权,声势煊赫,至为明显。即至汪逆已死,陈逆公博继任伪主席时,被告以一未亡人之身,尤复往来沪粤汉等地谬倡全国和平之谈,以欺骗民众,献媚敌人,更密布特工机构,惨害地下工作同志,使我数千年文化古国沦于倭夷而不知耻,卖国求荣,至死不悟,其通谋敌国反抗本国之罪行,实属无可宥怒……
法庭宣判时,昔日那些趾高气扬的汪府大员,一个个垂头丧气,唯陈璧君硬着头皮,拒不承认是汉奸,还厉声质问众位法官:
“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若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东北、华北、华东沦入日本人之手,还不是蒋委员长拱手相让的!当初日本人进攻广东,国府大员闻风而逃,你们何曾尽过守土之责,这难道也是汪先生的责任?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倡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汪精卫投靠日本是汉奸,蒋介石投靠美国英国是不是汉奸?”此言一出,法庭大哗4月22日,陈璧君、褚民谊同日宣判,开庭30分钟,褚民谊被判处死刑,陈璧君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财产除了留家属生活必须外,全部没收。陈璧君罪名为“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当庭宣判时,她大声抗辩道:“本人有受死的勇气,而无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老百姓议论纷纷:“陈璧君是傀儡政府的‘慈禧太后’,罪不容赦,怎么只判了个无期徒刑,想必是蒋介石念旧情了……
“上次在法庭上,陈璧君说她没有什么财产,是个穷人,没收财产,没收个屁!”
过了几天,苏州高等法院派人来封汪公馆调查财产,除陈璧君在法庭上供出的几处房屋外,须填报其他财产,包括存款、贵重物品及书籍、细软,不得隐瞒。如果填报不实,一经查出,罪上加罪。汪文恂将表格接下,答应一星期内据实具报。
这时,南京局势表面是稳定了,日本军队集中缴械,分批遣送,国民政府还都金陵,市面上也繁荣起来。只是物价飞涨,法币贬值。
不久前的党政军特相互争夺接收的混乱局面,已是日渐平息。当局为了统一办理接受逆产,成立了苏、浙、皖敌伪产业处理局。各市县设分局。南京则特设一个敌伪产业处理局办事处,委派一个姓高的主任负责这个办事处。分设侦察,调查、执行、审讯、保管等几个股,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配备有一定的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