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郑婉瑜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
当说起龙一出道的问题时,她的视线不知不觉的被龙一近乎全能的音乐素养、乃至于帅气的外表所迷惑——龙一这样的人,天生就应该站在聚光灯下,被无数粉丝环绕、拥戴。
谁成想,这些所谓的明星光环,对龙一毫无吸引力。他更在乎的,是自己的音乐能够被更多的人听到、喜欢,这就够了。为此,他宁可选择做不为人知的幕后工作……难道这孩子就没有一丁点虚荣心?
“你宁可把自己的作品交给别人去演绎,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站在你的肩膀上名利双收?”
“也不是啦,其实有适合我自己唱的,我当然不会轻易放给别人……可是,您能想象我去唱《烛光里的妈妈》?《夜星》和《青梅竹马》的那种看穿世情的沧桑感觉,用我的嗓音似乎总差点意思!”
龙一努力做出一副“少爷我就是一个不在乎名利的歌坛头号善人”模样,“与其我自己把歌唱坏了,不如大家一起名利双收不是?也省的哪个巨头大佬看我不顺眼,随手把我给咔嚓了……”
龙一这样的做法,好处是很明显的。
音乐圈从来不缺好歌手,缺的是好的作品。
一名优秀的创作人的出现,在不直接威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不管是歌手还是娱乐公司,绝对是喜闻乐见。只要处事公平,不仅不得罪人,而且可以通过愉快的合作来编织人脉,这是龙一目前最虚弱的一环。但前提是,龙一真的能够稳定充分的照顾到大多数人的需求。否则,不患寡而患不均,你有我有他没有,绝对是后患无穷——忘恩负义的人层出不穷,可仇人的记忆力,从来都是很好的。
“好吧,如果你真能做得到,倒也使得!”
在得到龙一短期内作品不虞匮乏的保证之下,郑婉瑜终于松了口。
龙一也给郑老师吃了颗定心丸,自己只是尝试一下,做事情会小心一些,一旦发现什么不好的苗头,果断抽身。反正年轻就是资本,也许年轻时候吃点小亏,反而是好事也说不定。
……
原则问题解决了,细节就很容易。
龙一礼节性的和林聪照了一面,然后就彻底撒手,把他丢给郑老师去应付。
算了下时间,似乎赵菲儿也快回来了,龙一就建议,关于这三首歌谈判的事情,郑老师先拖几天,回头直接让赵菲儿去谈,谈好谈坏都不要紧——就目前来说,不光龙一需要练级,自己的经纪人也需要练级。现在吃点小亏,是为了今后赚更大的便宜,这个成本怎么都要出的。赵菲儿回来之前,郑老师就跟剧组那边谈业务上的事情就好了。
当然,既然准备亮出“原创音乐人”的旗帜,这次龙一不准备再匿名发表作品了。对于一没人脉二没资源的龙一来说,总不能每次都让郑老师搭上自己的人情去帮自己拉活吧?那么作品口碑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旦这部电视剧收视爆表,也许普通观众,可能不会注意主题歌和插曲的作者,但绝对会吸引业内人士的目光。这份履历就是“音乐工坊”的最佳广告(最初龙一准备叫“音乐工厂”的,这个名字嚣张了一些,起步阶段叫个“工坊”也就差不多了。龙一对老王时空里的某位罗姓音乐大能相当崇拜,所以就把他的工作室名字原样搬了过来)。
……
万事开头难。
对龙一如此,对小狐狸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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