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菲儿的谈判处女秀,进行的并不顺利,再怎么聪明的人,新兵练步阶段,也绕不过经验这个坎。
不过,比赵狐狸更加郁闷的,是她的谈判对手——卢明炜。谈不过小女孩儿的妈妈也就算了,连个小女孩儿也能把他逼到墙角,这让自觉在圈内还有些地位的老狐狸有些难堪。
电视剧制作方最初的计划,是让电视剧的三位男主角分别演唱三首歌曲。不过龙一听了三个人录制的小样之后,毫不犹豫把这个动议否决掉了。他可不管制作方是为了降低成本,或者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原因,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龙一毫不妥协的态度,让林聪有些挠头。不过相比起当初连满意的作品都找不到,这只算是个幸福的烦恼——毕竟龙一也是出于专业和质量方面的考虑,同样作为一个音乐人,林聪完全能够理解这种执拗。
最终,灵机一动之下,林聪突然想起了另一位同学——目前在锦鸿唱片正风光无限好的卢明炜。而卢副总监一听,又是郑婉瑜出品,并且听了一下三首歌的小样,似乎一下子明白了点什么,二话不说就同意了林聪的合作建议,并第一时间杀到了深海。
林聪给卢明炜提出的合作建议很简单——将雨后彩虹和音乐工坊的两方合作,变成三方合作的模式。由锦鸿唱片出面,去和音乐工坊谈三首歌曲的版权,并负责选择合适的歌手来演唱(前提是能过的了龙一这一关)。之后,不管锦鸿唱片花了多少钱拿下的版权,都必须以50万的打包价格,将三首歌的电视剧版权卖给雨后彩虹。
于是乎,赵小狐狸的谈判对手,就从林聪变成了卢老狐狸。
第一天的谈判,相当的无聊——双方花了半个小时,分别亮了亮立场之后就各自闪人。这就是所谓的“充分交换了意见”,嗯,双方的意见,压根没有交集。
卢明炜很喜欢这三首歌,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很头疼。这种预设了立场的谈判最难搞,尤其他是单方面预设了立场——这三首歌,他是无论如何必须要拿下的。就算没有林聪的一档子事情,这样质量的作品也不容放过。虽然还比不上《明天会更好》的规格,但比起《童年》来,也只相差仿佛。
他现在都不知道,郑婉瑜母女究竟是自己的福星还是灾星,碰上肯定有好事,但也肯定要先吃足苦头。
其实在价格方面,小狐狸提出的条件并不苛刻,三首歌曲打包150万(全版权买断)。按照目前的行市,这个价格确实很高,但也绝非不可接受。
一方面,这三首歌有一部热播剧作为载体,这相当于提前解决了推广和宣发的问题,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投入;再一个,虽然词曲作者在圈子里是个纯新人,知名度约等于零,但作品质量在这里放着,这才是评价作品的根本所在。不客气的说,如果换一个原创界的大佬,一首《夜星》的全版权就能卖出100万——现如今,这种质量的新歌,真是一年不见得能碰到一首。
但是,龙一方面提出的先决条件,真心让卢老狐狸蛋疼不已——龙一要求亲自担任这三首歌的制作人、演唱三首歌的歌手必须得到他的认可、歌曲首发和电视剧版本,也必须是龙一制作的版本……
当然,还是那句话——如果换个原创圈子里名声显赫的大佬,这些条件其实都可以谈,就当锦鸿向前辈致敬了。可偏偏龙一这个家伙的名气资历根本等于零,如果卢老狐狸敢这么干,公司里那些制作人非翻天不可!经手一支经典歌曲的制作,挣的绝不仅仅是那点工资奖金,而是脸面。这可是体现自身价值最过硬的资历,亲自过手一首经典作品,吹牛都能吹好多年的!
第一天谈判结束时,赵菲儿轻飘飘丢下一句话,“先决条件不能动,其他都可以谈!”这其实意味着,龙一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宁可牺牲经济利益,也要把制作人这个名头打出去——他完全就是拿这三首歌当广告的!
当然,老狐狸很头大,小狐狸同样也不轻松。
第一次正式坐在谈判桌前,面对的又是一个经验丰富、喜怒不形于色的老狐狸,年仅十八岁的小女孩真没太多底气。光是老狐狸的气场,就压的她连控制自己的情绪表情都做不到,更谈不上什么谈判技巧之类的。如果不是这次谈判当中,双方的谈判地位极其不对等,恐怕小狐狸早就缴械投降了。
想起上次校庆演出的时候,自己老妈从头到尾都是一派从容淡定,偏偏能把卢明炜吃的死死的,赵菲儿就是一阵泄气,自己真的还是不行啊!
回到家,赵菲儿见到老妈差点哭出来,卢老狐狸比小坏蛋龙一难对付多了!郑婉瑜听女儿把来龙去脉说完,无比淡定的表示,他说他的,你别搭理他就行,除非他答应了你的条件,说别的一概不理。不行你拿平板下载一部电影带到谈判的地方看,这样就不无聊了!
第二天的谈判,卢老狐狸傻眼了!
他这边摆事实讲道理,锦鸿作为国内排名前三的唱片公司,制作队伍实力如何如何强劲、经验如何如何丰富……我们的制作,绝不会辱没了这三首优秀作品的!
如果龙一小同学有顾虑,我们也能表示理解,让他跟我一起当监制行不行啊?至于单曲发行,我们才是专业滴,我们是最了解市场需求和听众偏好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