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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四种主要的禁欲主义新教形式:第一种是加尔文宗,指加尔文在西欧,主要是在十六世纪西欧一些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内所采取的那种形式;第二种是虔信派;第三种是循道派;最后一种则是一些从浸礼运动中分裂出来的宗派。这些宗教运动之间并没有十分清晰的界限,甚至与那些宗教改革后的非禁欲主义的教会的区别也并不鲜明。针对循道派来说,这个宗派发展于十八世纪中期的英国国教,最初这个宗派的奠基人并没有要创建一个新教派的意图,只是试着在旧教会中唤醒人们的禁欲主义精神。但是在循道派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其向北美大陆延伸的过程中,它最终同英国国教分裂独立存在。
在英国,特别是在荷兰虔信派是从加尔文教运动中分裂出来的。最初,虔信派与正统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经过不易察觉的蜕变,这个宗派渐渐脱离了正统。直到十六世纪末,在斯彭内尔的领导下,虔信派终于融入路德派,成为其中一个分支。虽然教义方面的调整还不理想,但是虔信派毕竟属于路德教会的一支。由亲岑道夫主持的宗教集团同循道派一样,也是一个被迫组合而成的派系,这个集团处于摩拉维亚弟兄会中,曾深受胡斯派和加尔文宗的影响。加尔文宗与浸礼派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曾是一对对立的宗派,但到十七世纪后半期,这两个宗派的关系变得密切起来了;甚至在十六世纪初,英国和荷兰的独立派的各派系中,这种转变并不突兀,就像虔信派一样,向路德派的过渡也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加尔文宗与英国国教会的关系也一样,虽然无论从其外部特征,还是就其最必然的拥护者的精神来说,英国国教与天主教的关系更加密切。
无论是那些迎合禁欲运动的大众,还是其最坚定的倡导者,他们都从根本上反对英国国教的信仰基础,后来这一运动被人们称之为清教,即取这个词十分模糊而又最具广泛性的外延;但是即便这二者之间存在差异,却也只是在斗争的进程中逐步明朗化了。尽管在这里我们对政府的组织等问题没有丝毫兴趣,而且基本上不把它放在考虑的范围内,但是事实却没有因此而发生改变,教义方面的不同,包括最重要的不同,例如预定论和称义论上的差异,都以一种极其复杂地交错方式结合在一起。在十七世纪,对于这些差异来说,虽然没有哪个具有特殊的意义,但是它们却成为教会维持其内部统一的阻碍。我们感兴趣的各种道德行为在不同的各派信徒中展现出相同的形式,这些派系或者是从前面提到的四种源流中分支而来的,或者是源于其中几种宗派的组合。我们发现,大相径庭的教义基础也可以与相近的伦理准则相联系,而且用来拯救灵魂的重要写作手段——主要是各个派别的诡辩概要法——也会随着时间的推进相互影响,所以虽然这些派系在实际行为中有着巨大的差异,但是我们仍旧发现了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
由此,我们好像最好对教义基础与伦理理论不闻不问,而是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能够确知的伦理行为,但是这只是理想化的说法。禁欲道德的各种不同的教义基础在激烈抗争后,毫无疑问已经彻底消失了,可是与这些教义的原始联系在后代非教义性的伦理中却遗留下了十分重要的痕迹;而且只有我们了解了最初的思想体系,它才能使我们认识到这种道德与来世观念之间的联系,使我们了解到来世观念曾绝对统治过那个时代最神圣的人的灵魂。如果没有它那种使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的力量,那么那一时期也就不会有足以严重影响现实生活的道德觉醒了。
当然,我们所关注的并不是那个时期理论或官方在伦理概要里都教授了什么东西,无管它通过教会戒律、牧师职务和布道产生了多么富有实际意义的作用。与此相反,我们却对与此完全不同的另一些问题颇感兴趣,即由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在心理上产生一定的约束力的影响,这些影响为人们的日常行为指明方向,并且对个人行动也有一定的制约。这些约束力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在它们背后的各种宗教思想的特点中衍变而生的。那个时代的人们对抽象的教义极为热衷,所以他们的这种热忱本身大概只有当我们了解了这些教义和实际宗教利益的关系后才能弄明白。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教义作一些考察,虽然这种做法对那些不搞神学的读者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对于神学家来说,却又因过于草率而难免有一些肤浅的理解。当然,我们只能用各种理想化的人为的单纯性样式来表示这些宗教观念。这些理想类型是十分完善的,可是这在历史中却是难以见到的,就像人们不能在历史实践中划分出一个清晰的界线一样;所以我们只能希望通过对它最具一致性的逻辑形式的研究,来理解它们的独特重要性。
A.加尔文宗
在十六、十七世纪最发达的国家中,例如尼德兰、英国和法国,正是由于加尔文教这一信仰在这一时期引起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斗争和文化斗争。所以我们首先要考察讨论的就是这个加尔文教。在当时那个年代里,甚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大部人仍然认为加尔文教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预定论。但是预定论究竟是属于正教的核心信条还是仅仅是它的一个附加条款,一直是人们讨论的话题。判断一个历史现象是否具有重要性的标准可以用它的价值来衡量,当然也可以用信仰;换句话说,判断唯一一个可以给人带来兴趣的东西,也可以依靠它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最有价值的一点。然而另一方面,判断也可以作为一个因果性要素在其它历史过称中所带来的影响,这样一来,我们能做的就仅仅是对历史归因的判断。
假如我们现在从后一种立场像前出发——事实上我们必须这样做——去探讨预定论因为自己的文化历史的结果而应当赋予重要意义的话,那么这种教义的确应该得到高度的评价。这种教义将奥登巴内维尔德领导的运动彻底摧毁了,也正是由于这种教义内部出现了君权与清教徒的分歧,导致英国国教的分裂在詹姆士一世时分崩离析,没有挽回的余地。就是这种教义,由于常常被看作是加尔文教中真正含有政治危险的教义,而多次遭到权势的打击。大约在十七世纪,一些重大的宗教会议,特别是多德雷希特宗教会议与威斯特敏斯特宗教会议,都把抬高这种教义、使其具有教会法规权威作为自己会议共作的核心。这种教义还成为无数英勇斗士的力量源泉。在十八、十九世纪中,它导致了教会的分裂,并且吹响了新的觉醒的号角。而我们对此不能不闻不问,而且因为今天即使是受过教育的人也不一定对它有所了解,因此我们要了解它的内容的最好途径就是弄懂1647年“威斯特敏斯特信纲”中所用的权威性说法,对于这一点,独立派和浸礼派的教义里只是很简单地复述着这个“信纲”。
“第九章(论自由意志)第三条:人,因为堕入罪恶的深渊,所以必然会完全丧失达到